清算公告

青岛日报 2021年12月30日

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青岛龙腾浩轩商贸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即日起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程序,请债权人在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否则视为放弃。

 联系人:杨琨 联系方式:18863936575

 青岛龙腾浩轩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