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 谦
本报12月16日讯 为提升青岛法院服务保障法治营商环境工作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今天上午,全市法院服务保障法治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总结了全市两级法院服务保障法治营商环境经验做法,明确全市法院服务保障法治营商环境工作重点和方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德智,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方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系统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聚焦“办事方便、法治公平、成本竞争力强、宜居宜业”四个重点,切实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作为服务青岛发展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持续加大风险排查防控力度。要紧盯“公平正义”生命线,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财产权、人身权、自主经营权、知识产权。要紧抓“改革创新”关键点,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勇气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法院各项工作水平。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在坚持顶格统筹、加强监督问效、激励担当作为、提升工作效果上持续下功夫。
会议通报了2021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主要变化与任务要求。市中院发布了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和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十大举措,通报了全市破产审判工作情况。黄岛法院、胶州法院分别介绍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经验。其中的十大举措包括:建立完善诉讼服务机制、深入推进纠纷多元化解、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高标准建设青岛破产法庭、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主动服务保障“两区”建设、助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扎实推进案件质效提升、积极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展现了全市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