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青岛华琅置业有限公司大华·紫樾府项目规划行政许可听证会的公告

青岛日报 2021年12月06日

青岛华琅置业有限公司向我单位申请大华·紫樾府项目规划行政许可,我单位已依法受理。因该行政许可涉及行政许可申请人与海棠湾四期业主等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目前规划许可申请人(青岛华琅置业有限公司)已向我单位递交了大华·紫樾府项目规划行政许可事项听证申请,我单位已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告知如下:

 一、利害关系人范围:海棠湾四期业主。

 二、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报名申请的时间和方式:行政许可申请人(青岛华琅置业有限公司)、利害关系人(海棠湾四期业主),应当在公告期间(2021年12月12日前)向我单位提出书面听证报名申请(外地利害关系人可委托代理人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报名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申请书请注明申请听证人员身份(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其推选代表、委托人)及联系方式并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

 三、参加听证的人员身份及数量:凡是海棠湾四期签约业主均可报名参加。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每户限一名代理人参加听证会议。提出申请的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3-5名代表参加听证;不能推选听证代表的,我单位将在有关部门监督下,以抽签方式选定。以上参加听证人员一经选定,我单位将对人员身份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于听证会正式通知时一并进行公告。

 四、听证方式:听证以听证会的方式公开举行,由规划行政许可部门、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参加。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应按期参加听证,未按期参加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由听证记录员载入听证笔录。

 五、申请听证受理地点:黄岛区月牙河路77号青岛海洋高新区管委205办公室

 六、听证公告发布方式:青岛日报(3日)、项目现场(7日)、海棠湾四期(7日)、西海岸政务网(7日)、青岛海洋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7日)。

 七、公告时间:

 青岛日报:2021年12月4日-12月6日

 项目现场:2021年12月7日-12月13日

 海棠湾四期项目:2021年12月7日-12月13日

 西海岸政务网:2021年12月7日-12月13日

 青岛海洋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2021年12月7日-12月13日

 报名电话:85162572 

 规划咨询:85162562

 青岛海洋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