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行借款人担保人币种转让时间贷款本金(元)罚息、复利等(元)国家开发银行东营鲁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崔志祥、王英翠人民币2020.12.1818,000,000.00-2021.11.12741,710.101,691,555.69
青岛财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
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青岛财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国家开发银行依法将对下列借款人、担保人的享有的由(2020)鲁0202民初4292号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分两次全部转让给青岛财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青岛财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特联合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青岛财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该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一切借款人及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向青岛财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及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公告清单
青岛财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