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指示要求,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部署安排,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探索建立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巡察整改促进评估机制、干部担当作为激励保护机制等一系列制度机制,着力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青岛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努力当好山东发展的龙头汇聚强大正能量。
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
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改革,是改善民生福祉、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保证。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强化流程再造,健全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联动、强监督与强监管协同发力,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完善项目管理机制,推动聚焦重点发力。坚持“一区(市)一领域、一领域一专项”,全市层面确定教育、医疗卫生等12个重点领域36项整治任务,区(市)层面确定10个重点整治领域,行业层面确定21项重点整治任务,项目化推进民生领域问题整治。通过强化过程管理,定期分析研究、会商解决疑难复杂问题,压实责任链、工作链和效果链。如城阳区纪委监委紧盯骗取医保基金问题,创新探索“互联网+”监督模式,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阳光巡检”大数据监督平台,累计发现疑点1289次,追回违规资金11.6万元、违规费用6万余元。
完善协同联动机制,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构建“三横三纵”责任体系,市纪委监委机关牵头抓总,市直主责部门具体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督促,区(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配合、联动整改,横向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相互协同,纵向市、区(市)、镇(街道)三级贯通联动,条块结合、各负其责、合力攻坚。如围绕群众反映集中的市容环境问题,采取开展“专责监督+行业监督”协同察访模式,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力量,配备市直职能部门专业人员,进行点穴式、下沉式察访,透视发现业务工作背后的责任、作风和纪律问题,及时召开约谈会,督促主责部门“抓机关、带系统、促基层”,改进提升工作质效。
完善开门整治机制,推动诉求渠道畅通。坚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开设“我为群众办实事 纪委监委在您身边”举报平台,市、区(市)两级分别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并配套制定问题处置流程,确保群众反映问题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截至10月底,累计受理群众反映问题1076件,均按规定进行了转办、督办。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某小区11年未办理产权登记问题,崂山区纪委监委向区主管部门制发工作提醒,强化跟进监督,协调相关单位合力攻坚,目前具备办证条件的990户业主已陆续领到不动产权登记证书,赢得群众赞誉。
完善靶向监督机制,推动精准解决问题。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综合梳理研判各领域、各行业突出问题,分类制定监督检查建议清单21件,明确监督事项、关键点位和措施办法197项,以清单引领方式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靶向监督检查,严查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截至10月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监督检查1141批次,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434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82人,党纪政务处分379人,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保障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完善以案促改机制,推动形成工作闭环。用好专项整治成果,综合运用约谈提醒、内部通报、纪检监察建议等措施手段,督促各级各部门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健全机制、优化流程,形成闭环治理。截至10月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制发纪律检查建议143件,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立完善制度485个。如即墨区纪委监委督促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台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及工程款纠纷信访问题奖惩办法,健全完善预防农民工欠薪风险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机制,保障监管账户资金使用规范到位。
探索构建联动监督联合办案机制
提升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质效
开展“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是新时期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战略思维和系统观念,在实践探索基础上,构建“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凝聚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合力,释放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治理效能。
坚持系统思维,创新协作实践。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室”牵头抓总、“组”充实力量、“地”攻坚突破,推动实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坚持统一领导。聚焦重点领域专项治理、重点疑难案件查办等,由市纪委监委统一指挥,调度“室组地”多种资源,采取组建工作专班、成立联合专案组等方式,对相关问题通盘考虑、一体攻坚、高效落实。创新制度机制。出台《关于强化“室组地”联动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实施意见》,明确政治监督、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协作等10方面联动内容,健全统筹协调、信息共享、考核问效等机制保障,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加强协同联动。立足优势互补,加强全流程、各环节的统筹衔接和力量整合。比如,监督检查环节,通过“组地申报、室统筹”等方式,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审查调查环节,建立固定联系片区(单位)人员抽调机制,“室组地”协商确定专班人员,提高办案质效。
坚持系统施治,提升反腐质效。深化运用一体推进“三不”方针方略,贯穿“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全过程,发挥系统施治综合效应。强化高压震慑。通过“室组地”联合,提升重点案件查办等工作质效,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比如,在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某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办理专案中,统筹区(市)纪委监委办案力量,上下联动、攥指成拳,确保案件查办顺利推进,释放高压震慑效应。强化制度治理。做好案件查办“整篇文章”,通过协同开展“一案三报告”等方式,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比如,在查办某国有企业“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相关室牵头开展案件剖析,组地“查”“改”同步推进,督促相关责任主体真改严改,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进一步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做实警示教育。把固本培元融入协作配合全过程,“室组地”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加强检视剖析,督促相关单位加强警示教育,净化政治生态。比如,在查办政法系统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在“室组地”协同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基础上,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相关单位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治理一域的治本效应。
坚持系统联动,深化拓展运用。做实“室组地”联动效能延伸,积极推动相关做法向各领域拓展运用,实现成果共享共用、效能聚合提升。加强专项整治联动。对涉及全局性专项检查和重大复杂监督事项,由室统筹协调,组、地发挥熟悉情况优势,推动专项整治更加精准到位。比如,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等责任落实情况,积极运用“室组地”联动方式,集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520个,提出纪律检查建议45件。加强作风建设联动。开展“护航项目落地、推动工作落实——纪委监委在行动”,科学统筹“室组地”监督力量,聚焦项目招引、项目建设、政策落实等关键环节,坚决查纠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71人,督促解决问题429个。加强巡察工作联动。把巡察监督作为贯通各类监督、综合运用各方力量的综合平台,推动构建集成高效工作联动机制。比如,在开展供销社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工作中,采取市、区(市)联动,提级交叉、一体推进的方式,对市供销社进行巡察“回头看”,对6个区(市)供销社开展提级巡察,推动治理工作落实落细。
创新建立整改促进评估机制
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为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市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和成效评估工作暂行办法》,在全省率先创新建立巡察整改促进、评估机制,推动被巡察党组织真改、严改巡察反馈问题,做深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注重贯通融合,划出各方主体“责任田”。坚持守正创新,实施流程再造,建立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巡察整改责任体系。被巡察党组织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职责,市委巡察办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对相关责任主体重点工作事项逐一进行细化明确,并配套建立健全材料移交、问题会商、报告会审等工作联动机制,拧紧责任链条,推动贯通融合、同向发力。比如,在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集中整改阶段,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办协同联动,一体推进巡察整改监督工作,被巡察党组织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5.1%,新制定或修订完善制度机制711项。
蓄力精准滴灌,推动整改监督“实效化”。聚焦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成效三个重点,推动实现日常监督精准滴灌、形成常态,有效提升监督实效。在监督内容上,重点聚焦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巡察反馈问题及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办理、巡察整改纪律作风等情况。在监督方式上,建立跟踪了解、问题发现、问题线索处置办理和协调联动四项机制,细化提出列席会议、定期报告、重点核查、实地调研等13种监督措施。在监督成效上,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突出对长期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进督促。比如,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与市委巡察办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跟踪问效,对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等25个单位的巡察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再反馈、再督导,有效提升巡察质效。
深化成果运用,明确整改评估“硬指标”。聚焦责任落实、整改质效、成果运用、群众满意度4个层面,细化16项具体评估内容和41项评分标准,采取日常评估和集中评估相结合方式,建立起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指标体系。对日常监督发现的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方面问题,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进行相应赋分,实施日常评估;每轮巡察集中整改结束后,由市委巡察办牵头组建评估组,组织实施集中评估,并综合日常评估情况形成最终分数及评估报告。同时,明确将巡察整改成效评估情况作为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评估等次较差的,约谈提醒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作出书面检查,并将其列入巡察“回头看”范围,切实深化评估成果运用,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健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保护机制
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指出,要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市纪委监委紧扣全会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立足保障大局,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容错纠错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严查诬告陷害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十项措施”》,并配套印发容错纠错、查处诬告陷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3项工作流程,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对敢担当善担当干部的激励保护,推动营造风清气正、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截至10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容错免责10起14人,同比增长56%;公开澄清不实举报160次176起,同比增长552%。
坚持问题导向,破除制度机制“中梗阻”。立足我市实际,加强分析研判,以完善制度机制为抓手,着力解决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等工作存在的导向不够精准、措施不够具体、责任压得不实等问题。比如,印发《关于加强统筹调度建立健全线索处置“四查两看”工作机制的通知》,按照“谁处置、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将研判核实是否存在容错情形作为查办追责问责类案件的必经程序,为开展容错免责工作提供指引,确保全面、精准、规范、有效。针对工作措施不够具体的问题,以列举方式,进一步明确容错纠错情形“清单”,主要包括落实决策部署、推动改革创新、推动重点工作、推进社会治理等6个方面20项内容,让干部照“单”履职。针对程序不够完善的问题,将澄清正名的受理启动、分办处置、核查处理等措施具体化,让各级党组织“有章可循”,增强文件规定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规范工作流程,提供业务办理“操作图”。坚决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工作要求,分别对容错纠错、查处诬告陷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等工作流程进行梳理,结合实际调整完善,实现流程再造,保障相关制度规定落实落地。比如,进一步明确相关工作启动程序,容错启动可由当事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当事人申请启动,也可由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启动;查处诬告陷害、澄清正名启动,可由被举报对象申请提出,也可由承办部门综合研判后提出,并分别由信访举报部门、案件管理部门按程序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签批后进行分办。对容错纠错的启动、核实、研究、决定、反馈和督促纠正等作出规定,细化工作步骤,提供规范指引,使各环节的程序规定具体化、便于操作执行。对严查诬告陷害为干部澄清正名工作的受理启动、分办处置、核查处理、办理时限、反馈通报等各环节进一步细化,设立“个人申请绿色通道”,对党员干部受到诬告陷害提出申请的,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处置。
压实工作责任,拧紧多方联动“工作链”。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把握容错纠错、查处诬告陷害、澄清正名工作性质,按照职能合理划分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责任,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比如,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对容错纠错、查处诬告陷害工作负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谁实施追责问责、谁实施容错纠错”的原则,主动对具有容错纠错情形的单位和党员、干部开展容错纠错;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办理、谁受理”的原则,主动履行职责,及时受理管辖范围内的诬告陷害问题线索,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有关单位协作配合,定期研究分析容错纠错等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依规依纪依法做好相关工作,努力营造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的浓厚氛围。
开展重点村(社区)“提级监督”
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要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指导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上级要求,面向10个区(市)探索开展重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提级监督”试点,强化对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今年以来先后查处问题50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6人,督促职能部门解决问题44个,完善制度机制20余项,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深入研究谋划,构建协同联动工作格局。“提级监督”,就是把原来由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所负责的,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的监督事项,直接提到市、区(市)纪委监委来进行。市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认真研究谋划、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印发《关于开展重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提级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总体目标、提级监督对象、监督重点、监督方式和有关要求,为区(市)开展工作提供文件依据和制度支持。各区(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加强统筹调度,形成了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合力攻坚的良好格局。如市南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提级监督”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工作方法路径;胶州市印发《关于开展重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提级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织密监督网络。
突出监督重点,明确“提级监督”工作“靶心”。紧盯“关键人”。选取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提级监督”试点。全市共选取98个村(社区)、29个农工商公司的127名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为试点进行“提级监督”。如城阳区综合考虑年度经营性收入、可支配收入、固定资产等情况,选取8个社区党组织书记实施“提级监督”。紧盯“关键处”。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村(社区)基层党建、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压力传导、推动责任落实。如市北区归纳梳理农工商公司在管理集体“三资”方面风险点,编制6大类20项重点监督事项清单,实行精准“照单监督”;即墨区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小微权力清单,编制权力运行操作手册和流程图,构建“清单+公开+监督”三位一体监管模式。紧盯“关键时”。聚焦村(社区)“两委”班子重大决策、“小微工程”实施、扶贫帮困等重要时间节点,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特别是抓住村(社区)“两委”换届时机开展提级监督,综合采取教育提醒提级、监督检查提级、审核把关提级等5项措施,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凝聚监督合力。
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提升基层监督质效。日常监督提级。通过开展提级廉政谈话、述责述廉、驻点监督等方式,加强对重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监督、教育和管理,有效传导压力。如李沧区组织“提级监督”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接受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开展廉政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黄岛区选派廉情联络员,将试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两委班子成员廉政档案提归区纪委监委管理,强化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提级。通过开展专项检查、专项巡察、定期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查纠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如莱西市健全完善监察对象及亲属政策受益性事项监督平台,提升对重点村(社区)监督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线索办理提级。通过规范线索处置、严格监督执纪、督促抓源治本等方式,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如崂山区将“提级监督”社区重点信访件纳入提级办理范围,由信访室统一受理、案件监督管理室分办督办,各相关纪检监察室直查快办;平度市组织对“提级监督”村党组织及书记问题线索进行起底排查,对14件重点问题线索全程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深入开展全员培训
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
近年来,市纪委监委突出政治引领、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全员培训系统化、精准化、常态化、实效化,努力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今年5月,中国纪检监察学院调研组到青岛开展全员培训专题调研相关做法被《党风廉政建设》《中国纪检监察报》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
强统筹,以科学定位推动全员培训系统化。制发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暨年度培训要点,对培训工作做总体部署。统筹政治和业务两个重点。既坚持政治引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员培训的首要政治任务,又突出业务技能,聚焦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开展多元化培训。统筹市、区(市)、镇(街道)三个层级。坚持全市“一盘棋”理念,统筹抓好分级培训,指导督促各级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培训方案、细化培训要点,逐级建立“明细账”。统筹系统内外多元师资力量。成立13个教学研究室,建立青岛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师资库,在包含各级纪检监察业务骨干的基础上,吸收政法、审计、宣传、高校等单位及特约监察员中的专家骨干,打造过硬“外援团”。今年以来,各教学研究室承办专题培训25期,安排师资库80余名成员授课,培训9000余人次。
细分类,以靶向施教推动全员培训精准化。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细分为“365”类培训对象,个性化制定方案。“3”,即纵向区分三个层级。其中,市级层面侧重培训提升综合素养和谋划统筹能力,区(市)层面侧重培训提升核心业务技能和工作执行力,镇(街道)层面侧重培训提升应知应会基本技能和群众工作能力。“6”,即横向区分六个类别。将纪检监察干部划分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市直企业院校、市管功能区和市直单位机关纪委6类,有针对性制定计划、设置课程。“5”,即从职级区分五类干部。分为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初任干部、基层干部、年轻干部5类,因材施教、按需施训。如针对年轻干部,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成立10个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今年共组织集中研讨、观摩学习、知识竞赛等各类活动31次,有效促进年轻干部能力素养提升。
建平台,以“三个课堂”推动全员培训常态化。坚持在“常”和“长”上下功夫,高频次高质量开展全员培训。搭建“综合培训课堂”。综合培训旨在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养。如举办综合业务培训月,设置5个板块31个课程,实现能力素质全面提升。搭建“业务专题讲堂”。聚焦主责主业和执纪执法工作中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灵活举办专题业务讲堂,突出专业化和“短、平、快”特点,及时“加油”“充电”。搭建线上“云课堂”。统筹利用青岛纪检监察内网、外网及“清廉之岛”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青岛干部网络学院等载体,探索搭建网上教育平台,供广大干部灵活自学。
重协同,以实战练兵推动全员培训实效化。突出实战标准,推进培训与实践互融互促。搭建实战平台。充分运用“室组”“室地”教育培训平台,由各室、组针对基层工作薄弱环节加强指导、传授经验,实现教育培训与工作交流深度融合。从不同岗位择优推荐干部成立工作专班,既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又注重培养业务“多面手”。深化岗位练兵。开展双向学习锻炼、轮岗交流等,分批次选派干部到巡察、信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一线岗位锻炼,让干部在不同环境、岗位接受考验。强化以案代训。抽调基层、一线业务骨干参与专案查办,在实干中提升业务水平。探索建立案件质量内部审核员制度,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直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及机关纪委片区协审制度,通过一案一指导、一案一复盘等方式,提高干部审理业务素养,全面提升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