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合理有序统筹年度占掘路计划,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因工程建设确需于2022年度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范围内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或者改建、扩建、大中修城市道路,请于2021年12月10日前申报占掘路计划。逾期不申报,将不纳入2022年度占掘路计划统筹范畴。(申报表格及政策解读请登录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参阅;电子邮箱:szcszssjswhk@qd.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2-86668802)。
特此通告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