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

青岛日报 2021年11月19日

青岛外星人贸易有限公司、贺建春:

 本人依法享有的经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青民四商初字第153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债权及从权利,已按现状转让给青岛怀济工贸有限公司。自本通知书见报之日起,敬请贵方依法尽快向新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王海荣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