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汇豪观邸业主:
您好!汇豪观邸三期房屋(45#、46#、47#、49#楼)已达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现定于2021年11月20日集中交付。届时,请您带齐下列所有材料及费用到汇豪观邸项目45号楼南侧广场活动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105号)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若您未于交付通知书确定的交付日期前携带齐全所有材料及费用前来办理交付手续,则视为我司已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向您履行了交付义务,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
详情请致电:4000-377-999
您须携带的资料明细表
●房屋销售合同原件;
●全部的房款收据;
●业主身份证原件(销售合同上所有买受人的身份证原件,未成年者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明原件);
●委托他人办理交付的还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业主本人及常住家人、亲属等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户口本原件;
特别提示:若业主本人因其它事宜,不能亲自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的,可委托他人办理相关交付手续,但代理人(含夫妻)必须持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代理人将无权代为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由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青岛青特华建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