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信息更安全,让办事更方便

青岛日报 2021年11月05日

王学义

 自11月1日起,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系统性、综合性法律。它不仅有利于保护个人信息,也有利于促进个人信息的规范合理应用,为数字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这是一部充分回应社会关切的法律。近年来,人们经常面临困扰:从一个平台搜索过的内容,到另一个平台也会被推送;还在看某个楼盘信息,就接到了销售电话;刚注册完某家会员,推销短信就铺天盖地;正说想吃某种东西,手机跳出了相应广告……如果一次两次或许是巧合,但一再出现只能说明个人信息已泄露。究竟是谁动了我的信息?谁该为此担责?又该如何惩治?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的基本法律框架已构建起来,信息使用的安全边界得以厘清,我国数据领域立法体系进一步完善,具有一定的里程碑意义。

 法律终究需要通过执行来发挥作用。即将到来的“双11”,就是对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一次检验。“大数据杀熟”一直饱受诟病,不少平台都被曝出过类似问题。而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此予以明确禁止。此次“双11”期间,相关平台能否改掉这一老毛病?监管部门又将如何作为?这一切,公众都拭目以待。而且,个人信息保护法不是一部只针对互联网平台的法律,个人、企业、部门等主体都将一视同仁。比如,第六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履行本法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这将规制各有关方面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假如再发生公共数据泄露等问题,就必须依法追责。由此,也将倒逼各地查缺补漏,杜绝“重采集、轻管理”等弊病,不断提升数字管理水平。

 个人信息保护法不仅旨在保护,也在于促进应用。比如,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了个人信息的权属权益,这是数字产业发展所必须破解的先决问题。在数据立法方面,从中央到地方都将合理利用作为重要的着力点。今年7月,《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公布,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国内数据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立法。这一地方立法,既明确数据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关系,更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简言之,既是“保护法”,也是“促进法”。同样,在法律规范之下,城市建设和社会治理也能得到更好发展。青岛一直重视数字城市建设,目前市、区两级已全部纳入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有利于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共享和开放,进一步提高对涉企和民生服务事项的政务服务效率,加快数字政府建设,以数字化倒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好服务企业、自然人、项目建设、创新创业“四个全生命周期”,让办事更加方便。

 我们身处互联网时代,加强个人信息治理势在必行,而在法治社会,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推动个人信息合法落地,服务社会、造福社会,是当前的时代之需、发展之需,也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