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涉及青岛市情况(第二十五批)

青岛日报 2021年09月30日

(上接第八版)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5批  2021年9月29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7 X2SD202109190130村附近洗沙厂、石子厂(陈某奎等石子厂),无环保手续,噪声扰民,粉尘污染严重,排放废水、油污,影响居民生活和农作物生长。西海岸新区大气9月20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滨海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峡沟村附近无环保手续的洗沙厂、石子厂”实为青岛九龙宝福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注册成立,距峡沟村约500米,主要从事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20年11月24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尚未进行验收;陈某奎为该企业的生产经理。2.该企业建设有破碎、洗砂生产线各一条,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经了解,在企业进行破碎、筛分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和粉尘,其生产废水主要为洗砂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9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该企业未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未进行验收即投入生产和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已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其停止生产。3.厂区内堆放有沙石等原料,密目网覆盖不完全;在厂区及周边区未发现排放废水、油污等问题。基本属实1.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督促企业已于9月22日完成对暂存物料的清运、覆盖工作。2.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会同滨海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巡查检查,督促企业按程序推进环保设施验收工作,在验收完成之前不得投入生产。阶段性办结无

 18 X2SD202109190178青岛伟信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青岛东恒纺织机有限公司、青岛金星原贸有限公司、青岛益友建材有限公司、青岛章美建材有限公司,以上企业不在化工园区,通过化学反应生产聚羧酸减水剂母液。西海岸新区其他污染9月20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青岛伟信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位于灵山卫街道办事处东赵家村西侧,主要生产聚羧酸减水剂产品。现场未生产,存放有搅拌罐三个、减水剂塑料罐四个(罐容五吨)、不锈钢罐一个(罐容15吨),未取得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2.青岛东恒纺织机有限公司实为青岛东宏纺机有限公司,位于灵山卫街道办事处灵海南路69号,主要生产聚羧酸减水剂产品。现场未生产,搅拌罐、减水剂储罐等主要设备已断电、拆除,现场存放有23个空吨桶、31个引气剂空桶和部分原料(硝酸钙),未取得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3.青岛金星原贸有限公司实为青岛金星原工贸有限公司,位于西海岸新区珠山北路北端、背儿山路西侧,主要生产聚羧酸减水剂产品,已于2020年停产,未取得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原料和生产设备已清理完毕。4.青岛益友建材有限公司,2021年7月起,在珠山北路687号东侧租赁厂房生产经营,主要生产聚羧酸减水剂产品。现场未生产,正在进行生产设备调试,未取得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5.青岛章美建材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地址位于西海岸新区民丰街158号,主要生产聚羟酸减水剂产品,现已不从事生产经营,正在办理企业注销手续。目前,该企业生产厂址新迁入一家企业,名为青岛裕胜德建材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聚羟酸减水剂产品,现场未生产,正在进行生产设备调试,未取得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6.上述企业均不在化工园区范围内。经咨询市化专办、市建材协会专家,生产过程发生化学反应的为化工企业。青岛伟信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青岛益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为物理混合过程,无化学反应,可不作为化工企业管理,无需进入化工园区。青岛东宏纺机有限公司因企业已关停、部分设备已拆除,根据现场剩余设备情况,无法确定是否为化工企业。青岛金星原工贸有限公司已搬迁、青岛章美建材有限公司已注销,均无生产现场,不具备生产实际,无法确定是否为化工企业。属实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会同属地镇街督促青岛伟信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青岛东宏纺机有限公司、青岛益友建材有限公司、青岛裕胜德建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对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的清理工作。阶段性办结无

 19 X2SD202109190176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天泰阳光水岸小区有人破坏公共绿地种菜。西海岸新区生态9月20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天泰阳光水岸小区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灵海路199号,由青岛天泰爱家物业有限公司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于2018年8月建成,总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绿地面积约1.8万平方米,规划设计住户483户,现已入住约210户。2.现场检查发现1号楼1单元北侧公共绿地种植豆角、地瓜等农作物约30平方米。属实灵山卫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已于9月21日将1号楼1单元北侧毁绿种菜区域清理完毕,恢复原貌。同时,督促物业公司日常加大监管力度。已办结无

 20 D2SD202109190013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办事处白庙社区,马家白庙村村口加油站处有一家洗沙场(靠近鳌蓝路),洗沙场老板经常在南邱家白庙村耕地内盗挖黄沙,破坏了耕地,并将洗沙后产生的污泥部分回填,回填后覆盖土,部分将倾倒在南邱家白庙村翟山内的废弃矿山内。洗沙产生的污水直接排放至马家白庙村水源地上游,造成水源地污染。夜间使用工程车偷偷作业,产生扬尘及噪音,影响居民休息。洗沙场老板在南邱家白庙村翟山内有一处石矿,没有手续,偷采山石,造成山体破坏。现在有人在南邱家白庙村东山上以挖水库的名义偷沙并向水库内倾倒建筑垃圾。原南邱家白庙村村主任与人合伙在村西山上(靠近水厂村)处以挖水库的名义偷沙,形成一个大坑。即墨区生态9月20日,即墨区政府组织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区水利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洗沙场实为青岛兆康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邱某康系法人代表的姐夫),位于鳌山卫街道办事处马家白庙村东南,2012年2月建成投产,从事加工销售人工砂,主要生产工艺:石砂-冲洗-人工砂-出售;工商、土地、环保手续齐全,建设了防渗沉淀池,洗沙用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南邱家白庙村共有耕地930亩,散落于村四周,均为村民个人所有,现场未发现盗挖黄沙、破坏耕地、填埋污泥的痕迹。经了解村委和村民,从未发现在耕地内有盗挖黄沙、破坏耕地、填埋污泥的现象。2.马家白庙村饮水井位于村西北、大任河上游,洗沙场位于马家白庙村水源地的下游,两地距离约1000米。企业不定期夜间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中有扬尘和噪音。现场企业未生产,机械车辆未作业,无明显扬尘和噪音;沉淀池完好,无渗漏、外排废水痕迹;料堆覆盖不完全。3.南邱家白庙村翟山石矿实为一废弃石坑,位于南邱家白庙村北约700米,2001年7月由本村村民邱某康承包,期限至2031年7月;2003年,经原即墨市土地矿产管理局批准,邱某康在此处设立采石场,2005年6月关停至今未开采。邱某康将青岛兆康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洗沙后沉淀的泥土暂存在该石坑内,2021年8月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了检测,泥土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标准。现场石坑内无开采设备,无近期开采痕迹,未发现偷采山石、破坏山体现象;石坑内约有1200立方米洗沙后的泥土。3.东山上的“水库”实为蓄水池,为2018年10月在南邱家白庙村东山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时所修建,位于南邱家白庙村东南约700米,地类为未利用地,占地面积约120平方米,土地整治项目由原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即墨分局批准并于2020年9月通过了青岛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的验收。现场南邱家白庙村东山土地整治项目已完工,蓄水池内水质清澈,无建筑垃圾,未发现有偷沙现象;工程实施过程中也未发现偷沙和建筑垃圾填埋现象;检查发现蓄水池西南约20米处有建筑垃圾约10立方米,为周边村民倾倒的建筑垃圾。4.村西山位于南邱家白庙村西南约800米,原为山沟荒野,2011年南邱家白庙村村委研究决定,利用山沟截流拦水,用以改善周边区域灌溉条件。因项目不符合招投标条件,村委承包给青岛众森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施,2012年4月完工。现该处为一蓄满水的平塘,未发现偷盗沙土迹象。部分属实1.鳌山卫街道办事处责令青岛兆康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加强对洗沙用水的管理,严禁外排,对覆盖不彻底的料堆立即进行覆盖,现已覆盖完成。同时严格控制夜间作业时间和生产工艺,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避免扰民。2.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启动对青岛兆康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扬尘、噪声的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置。3.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已于2021年9月23日将南邱家白庙村东山蓄水池旁边的建筑垃圾清运完毕。4.鳌山卫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坚决杜绝非法采石、破坏山体、非法偷沙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处理。阶段性办结无

 21 X2SD202109190175村主任高某合伙多人收建筑垃圾,土石填埋村河道两岸,破坏树木2000多棵。西海岸新区生态9月20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村主任高某”为现任高家台经济股份合作社董事长;反映的“河道两岸”为平江路社区高家台经济股份合作社旧村处,位于开城路北,窝洛子河以西。该河道东侧存在渣土约2000立方米,占地约700平方米,为2011年开城路桥施工拓宽遗留渣土;河道西侧存有渣土约40000立方米,占地约6000平方米,为2020年高家台社区河道两侧绿化提升工程回填剩余渣土。2.1984年3月,高家台社区将河道两侧土地均分给社区居民种植,该区域树木为居民薛某英、高某奕自有。2020年9月,薛某英,高某奕对自家林地范围内的树木自行采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56条规定,其采伐行为不属于毁坏树木行为。3.2020年11月,高家台社区通过社区重大事项审批流程,决定以覆土和植树方式对此处区域进行提升,填土时该区域已无树木,无毁坏树木行为,但是未按照要求办理《青岛市建筑垃圾回填登记证》。2021年4月16日,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对高家台社区擅自受纳和填埋建筑废弃物行为依法予以立案调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元。4.2021年7月,窝洛子河至开城路北至水库上流段作为长昆立交周边区域环境整治工程一部分,被列为2021年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建设单位为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竣工时间2022年12月。河道两岸现存渣土将在整治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部分就地利用和部分外运清理,目前该工程正处于施工方案设计阶段。5.该区域河道两侧渣土均已长满青草,部分区域种植有黑松。经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测绘机构测量,两侧渣土均未在河道管理红线范围内。部分属实1.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推进长昆立交周边区域环境整治工程(长江路北)建设,于2022年12月前,完成该区域渣土清理工作。2.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河道及周边巡查力度,及时维护好河道内卫生,严防周边环境卫生和环保问题发生。阶段性办结无

 22 X2SD202109190056汇源煤场占用耕地经营煤炭,公路边上加工煤炭无环保设施,粉尘污染严重,大汽车卸煤噪音和灰尘污染严重。平度市大气9月20号,平度市组织蓼兰镇、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汇源煤场为平度市何某某煤场,位于蓼兰镇何家店村村南,距离最近村庄约900米,占地面积2200平方米,注册日期2016年9月,主要经营煤炭筛选、批发零售,地类为建设用地,未占用耕地,已办理工商、土地、环评审批验收手续。2.煤场车间及场区道路均已硬化,已配建喷淋、雾炮污染防治设施,煤炭筛选加工、卸车在密闭厂房内进行,在煤炭装卸过程会存在扬尘污染,大车进出场时会产生噪声。属实1.蓼兰镇政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区周边粉尘、噪声进行检测,计划9月30日前出具检测结果。2.蓼兰镇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辖区内煤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相关环境违法行为。阶段性办结无

 23 D2SD202109190028青岛市黄岛区张家楼镇致通化工厂,距离龙湖九里晴川小区100米,距离芬奇小镇17米,24小时生产,夜间排放氯气,刺激性气味导致咽喉痛、胸闷,举报人称有居民因为胸闷去医院诊断,诊断结果为吸入过量氯气导致肺纤维化。此处有两个小区、附近还在建设经贸委大学。排放的气体危害群众身体健康,担心未来会造成群体性事件。已经向青岛市相关部门反映2年,但是一直未解决。西海岸新区大气9月20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张家楼街道办事处、区应急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青岛市黄岛区张家楼镇致通化工厂”实为青岛致通化学有限公司,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张家楼街道,于2003年12月建成投产,主要以液氯、氰尿酸、钙粉为原料生产杀菌消毒剂(二氯异氰尿酸钠),主要生产工序为氯化反应-抽滤-中和-干燥-造粒,实行24小时三班制生产,土地、工商、环保手续齐全。2.该公司生产过程使用的液氯经气化后进入氯化釜反应,储存、反应过程均在密闭储罐和管道内,反应剩余的微量氯气经三级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产品在转移过程中会挥发微量氯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符合环评要求且正常运行,厂区内有轻微异味。3.“芬奇小镇”实为龙湖时代商街,于2021年8月建成交付,位于青岛致通化学有限公司北侧约17米;“两个小区”分别为龙湖九里晴川小区、龙湖西府原著小区,分别于2020年6月、2021年8月建成交付,两处小区位于青岛致通化学有限公司西侧约90米;“经贸委大学”实为对外经贸大学青岛校区,计划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于2019年10月开工,预计2022年5月完成验收,位于青岛致通化学有限公司东侧约250米。4.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于2021年6月4日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建限值要求。该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17日、2021年1月12日、7月13日、7月15日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氯气进行检测,结果达标。废气排气筒氯气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25m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限值要求,颗粒物、氯气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该公司2021年2月委托青岛绿金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安全现场评价报告》,确定安全间距符合风险外溢评估要求。5.2020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未接到有居民反映因吸入过量氯气导致肺纤维化投诉,接到反映该公司氯气气味扰民信访投诉件36件,均按要求办理并反馈。基本属实1.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于9月30日前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氯气连续三天进行检测,计划于2021年10月5日前出具检测报告,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置。2.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阶段性办结无

 24 D2SD202109190049青岛市市南区八大湖街道天台支路天台山庄小区,小区原本规划一条马路,该路是石子路,平时扬尘严重,院内经常有大货车进出,产生噪音扰民。小区东侧有个山,正在修建公园,使用大吊车施工,产生噪音扰民,山体北侧有众多建筑垃圾堆积,清理不及时。市南区噪音9月20日,市南区政府组织八大湖街道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南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天台山庄小区原本规划路为天台支路,现场核查该道路为混凝土加重砖铺砌路面,无扬尘产生。2.经了解天台山庄小区物业,小区2号楼下网点曾出租作为仓库使用,前期有货车出入装卸货物,货车进出产生噪声。该仓库已于2021年4月停业,目前该网点处于闲置状态,近期已无货车进出。3.小区东侧为田家村东山,市南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开展山头公园整治提升工程,主要包括场地铺装、绿化提升等整治。由于田家村东山没有车辆运输通道,公园整治所需的铺装及苗木材料需通过吊车倒运,9月14日起使用吊车在该公园西门口进行吊运作业,吊装中产生噪声扰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9月21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吊车作业时产生的噪声进行检测,符合《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限值。4.山体北侧有一处物料临时堆放区,堆放有用于山头公园整治提升工程的部分建筑材料,建筑材料进行了覆盖,现场未发现堆放其他垃圾。属实1.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监督巡查,督促责任单位规范施工避免扰民。2.市南区城市管理局要求施工单位将吊车使用时间调整为9:30-11:30、13:30-15:30,并对吊车使用时间进行公示,9月25日吊车作业已结束,吊车设备已撤场。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有序堆放物料,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在9月底施工结束后,对材料临时堆放区进行清理恢复。阶段性办结无

 25 D2SD202109190026青岛市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东元路青岛昱方圆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院里有一家青岛彤润电子涂料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喷涂厂,作业过程中产生刺鼻异味,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生活。该公司的员工将盛涂料的空桶随意处置,部分随意丢弃,部分卖了。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是问题未解决。西海岸新区大气9月20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青岛彤润电子涂料科技有限公司”实为青岛彤瑞电子塗塑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注册,主要从事电视机外壳生产,环保、工商及土地手续齐全。该公司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200米。2.该公司主要生产工序为打磨-吹件-喷底漆-烘干-喷面漆-固化-检验-包装入库,使用的底漆、面漆均为水性漆,喷漆废气经“过滤棉+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该公司目前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车间内有轻微异味。该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2021年8月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企业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的标准要求;厂界VO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位浓度限值要求。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性漆废漆桶,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于该公司固体废物暂存库暂存,部分可回收利用的废漆桶由供货商回收,剩余部分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回收处置。调阅废漆桶相关台账记录,未发现空桶随意处置现象。现场有约30只废漆桶因未及时入库,于厂区西北角空地露天存放,已责令企业将废漆桶清理入库完毕。4.经查询,2021年以来未收到过关于该公司的信访投诉件。部分属实1.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计划于9月30日前出具检测报告,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置。2.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督促该公司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对产生的废漆桶及时入库存放、规范处置。阶段性办结无

 26 D2SD2021091900531.青岛市胶州市胶莱街道春角埠村,村南侧8里地远的位置有飞机场,每隔三分钟有一趟飞机,噪音扰民,影响村民正常生活。2.青岛市胶州市胶莱街道春角埠村村民家里的水发涩,烧开后水中有白渣,喝起来又苦又咸,已经持续三年时间,具体原因不详。胶州市噪音9月20日,市机场办、胶州市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春角埠村实为冲角埠村,该村现有323户,1079人。该村距离青岛胶东国际机场航站楼直线距离约7.3公里,距离机场北边边界约4.2公里。现场核查时,村庄西南侧上空有飞机飞过,产生一定的噪音,对村民生活产生一定影响。根据《青岛新机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撑角埠村2025年的昼夜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值为74.7分贝,可不采取隔声或搬迁措施。2.冲角埠村村民饮用的自来水由南王疃水厂供水。经对该村委办公室和居民户中查看、取样,自来水清澈,嗅闻无异味。对自来水加热,未发现白渣,饮用时均无异味。青岛市水务管理局于2021年5月份对南王疃水厂的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相关要求;胶州市水利局于2021年8月25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出水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相关要求。部分属实1.根据青岛市统一部署,青岛市机场办会同机场集团,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新机场进行噪声影响后评价工作,目前检测机构已进场进行踏勘选取检测点位,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展开噪声影响后评价工作。胶州市政府将积极配合做好后评价工作,并根据后评价结果采取相应措施。胶州市政府将继续做好宣传引导和政策解释工作,倾力推动工程施工,全力将隔声降噪工程打造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最大限度消除信访隐患,维护辖区和谐稳定。2.胶州市水利局加强对胶莱街道办事处南王疃水厂检查,密切关注进水、出水的水质变化,切实保障该村饮用水安全。阶段性办结无

 27 D2SD202109190057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段家埠村,村书记段某津在南九水河南岸的耕地上挖沙、挖土售卖,然后填埋上万立方的生活垃圾、工业废物和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覆盖上薄土,后期在上面建盖了违法建筑(韵达快递、宜兴汽车修理厂、杀鸡卖鱼的厂子),此处环境脏乱差,希望修复耕地,多次反映,至今无人处理。崂山区土壤9月20日,崂山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该区域已于2003年经鲁政土字〔2003〕90号文件批复转为建设用地,非耕地,现场未发现挖沙、挖土售卖问题。2.2019年3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在宜兴宣汽修厂西侧位置进行了挖掘,共挖掘3个基坑,其中2处基坑内有少量碎石;1处基坑内有编织袋、塑料袋等少量装修残留物,无工业垃圾和污泥。沙子口街道办事处随即对该区域约3000平方米的空地进行了挖掘、分拣、外运。3.该区域有建筑物10处,建设于2011年前后,未办理规划、建设审批手续。4.该区域位于沙子口大集东侧,周边环境卫生较差,个别经营业户门前堆放杂物。部分属实1.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已对该区域违法建筑立案调查,计划于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拆除。违法建筑拆除后,对房屋以下土地进行挖掘,如存在垃圾填埋问题,将依法依规处置。2.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加强该区域及周边卫生保洁工作,加大对该区域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挖沙挖土、填埋垃圾等违法行为。阶段性办结无

 28 X2SD202109190117青岛大学学生宿舍脚下建了个热电公司(市社会福利院附近),每到冬季供暖时,大烟囱冒出的烟直接扑在居民楼上和北窗上,并且非常呛人;该公司产生的噪音较大,影响居民休息。崂山区大气9月20日,市城市管理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青岛能源集团热电公司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有关情况如下:1.热电公司为青岛能源热电有限公司第三热力分公司,隶属于青岛能源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崂山区青大一路17号,为冬季供热企业,现有锅炉规模为5台46MW和2台29MW热水链条燃煤锅炉,居民热用户4.34万户。锅炉2003年投产开始供热。2.公司院内现有烟囱高度80米,位于锅炉房南侧,为2012年福利院供热站四期扩建工程时改建,厂区东南方向为亚麦山城小区,最近楼座距离供热站东南厂界约86米,距离烟囱的最近距离约135米。烟囱高度、位置与环评报告一致。烟囱口高于周边小区楼高。3.目前为非供热季,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公司2020年至2021年度锅炉运行期间,排放烟气在线监测监控数据稳定达标排放;每季度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锅炉烟气和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2020年至2021年度供热期间,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对该公司现场检查6次,均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烟气监督监测19次,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部分属实1.青岛能源热电有限公司第三热力分公司在本采暖季开始前对厂区噪声源隔音设施再进行优化,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居民的影响。2.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在冬季供热锅炉运行期间,继续加大对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已办结无

 29 X2SD202109190009李某森在吉戈庄村周边的耕地上非法采矿、加工,侵占破坏大量耕地,采矿地点在西杨家埠309省道以东一处、村西南一处,2021年2月虽已停止开采,但是遗留的巨大矿坑未回填修复,违法采矿两处矿坑破坏面积40.5亩,加工、粉碎工厂占地15亩,合计破坏耕地50亩。2018年李某森用回填工业、化工废渣的方式回填部分矿坑,被村民制止,回填的工业、化工废渣仍在矿坑内。平度市生态9月20日,平度市政府组织田庄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田庄镇吉戈庄村西、西南方向有两个取土坑。村西取土坑位于田庄镇吉戈庄村以西约2000米,为上世纪80年代村庄修路取土及90年代修建潍莱高速时取土形成,面积约30亩;村西南取土坑位于田庄镇吉戈庄村西南约500米,原为该村水塘,面积约50亩。两处取土坑均为采矿用地,不涉及耕地。2.李某森曾于2012年7月承包该村西取土坑用于灌溉盈利,后因该取土坑干涸被村委于2021年6月收回。2018年4月初,田庄镇政府发现李某森在该处土坑非法开采、加工石子,田庄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于2018年4月9日对其进行断电、关停;2019年1月5日,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现李某森存在非法采矿行为,依法进行关停、处罚。经核实,李某森自2019年1月5日至今再未进行非法开采、加工石子,现场无加工、开采设备。3.田庄镇吉戈庄村曾于2016年左右用该村路面整修时采挖出来的土石对村西南取土坑进行回填。田庄镇政府于2021年9月20日对取土坑填埋部分选择六个点位进行挖掘,未发现工业、化工废渣。部分属实田庄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废弃矿坑、取土坑的巡查力度,严禁随意倾倒垃圾、固废等行为,同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置。已办结无

 30 X2SD202109200004上马街道河东路与和融路交叉口东侧洗砂场私采地下水,该洗砂厂无环评,向私挖的小水库直排污水、化工废料,扬尘污染环境。城阳区水9月20日,城阳区政府组织上马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该洗砂厂位于上马街道河东路以北、和融路以东。苟某晶于2020年租赁此处进行砂石销售,租赁面积约5亩。2021年8月,苟某晶购置一台二手洗沙设备,仅进行安装调试。该洗砂厂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场内堆放料堆约2000立方米,其中约1500立方米料堆未覆盖,存在扬尘污染隐患。2.现场有三个雨水坑,租赁土地时即存在,水坑面积分别约为200平方米、300平方米、400平方米,未发现取水井,无私采地下水现象,企业用水来源为三个水坑内的自然水,附近没有水库及河道。经核实,调试设备时采用三个积水坑循环重复使用,现场无直排污水和化工废料排放。部分属实1.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于9月20日对该洗砂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9月23日前拆除洗砂设备,并对料堆进行全部覆盖。企业已于9月22日拆除了洗砂设备,并完成了料堆覆盖。2.上马街道办事处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加强对该厂的日常监管,责令其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已办结无

 31 X2SD202109190118崂山区合肥路851号鲁信含章花园小区八号楼下新近开了一家清真马家火锅城,烧烤油烟污染严重, 空调和排风机噪声大。在8号楼前平台上安装了8台大功率空调和排气设备,噪声污染环境。崂山区大气9月20日,崂山区政府组织中韩街道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清真马家火锅美食城位于崂山区合肥路851号鲁信含章花园17-19号商业网点地上一层,主要从事火锅、炒菜、烧烤,于2021年8月27日正式营业,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2.该火锅美食城在炒菜和烧烤加工过程中产生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8号楼东北角网点内置独立专用烟道到达楼顶高空排放。3.该火锅美食城在其网点房顶部安有空调室外机8台,油烟设备1台,风机设备1台、排烟管道1根,空调室外机、抽油烟机和风机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一定噪声。4.中韩街道办事处立即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火锅美食城油烟和噪声进行现场检测,油烟检测结果符合《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相关排放标准,噪声检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Ⅰ类标准限值。部分属实中韩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火锅美食城日常监管,营业期间保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并定期清洗,确保油烟和噪声达标排放。已办结无

 32 X2SD202109200013城阳区流亭街道赵村段白沙河北岸(胶济铁路至双元路),漫天黄沙、尘土飞扬,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城阳区大气9月20日,城阳区政府组织流亭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该区域为流亭街道白沙河防洪大堤,该段河道长度约2300米,河堤堤顶宽5米,堤顶路宽约3米,属于白沙河防洪控制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主要用途为河道维护和防汛应急抢险。该段有约1000米的路段有赵村社区居民沿河居住,属于待拆迁区域,是居民出入的主要通道。该路面用黄沙铺垫,未硬化,车辆出入时易产生扬尘。属实流亭街道办事处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河堤道路巡查维护,及时洒水抑尘。后期将结合拆迁,对该道路进行综合整治。阶段性办结无

 33 D2SD202109190027青岛市黄岛区灵山卫街道诺沙湾3期44号楼104户在小区开设游戏机厅,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西海岸新区噪音9月20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游戏机厅”实为青岛第一人称文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海西东十三路17号诺沙湾3期44号楼1单元104户,2021年5月26日取得营业执照。主要从事私人聚会及多人社交推理游戏(剧本杀)经营。2.该场所共3层,面积181.39平方米,其中1楼为客厅、前台;2楼为游戏场所,设有桌椅、板凳等物品,未发现有游戏电子设备、歌舞娱乐设施等;3楼暂未使用。该场所在从事经营活动时,存在噪声扰民问题。因该公司申请登记的市场主体场所(经营场所)为住宅楼,未获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私自进行经营,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1年9月15日进行立案。该公司现处于停业状态。属实1.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按程序做好该公司涉嫌非法经营行为的立案处罚和调查处理工作。2.灵山卫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对该区域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阶段性办结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