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企业全体合伙人研究决定,青岛磐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T6D787P)自即日起注销。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特此公告
青岛磐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年9月30日
经企业全体合伙人研究决定,青岛磐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T6D787P)自即日起注销。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特此公告
青岛磐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