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涉及青岛市情况(第二十四批)

青岛日报 2021年09月29日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二十四批信访举报件涉及我市的共计37件(来电13件,来信24件)。截至9月28日,已办结26件,阶段性办结11件。其中,责令整改12家,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4批  2021年9月28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SD202109180017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西麦窑社区大湾处,有人在大湾的山体上建设别墅,破坏了山体。崂山区生态9月19日,崂山区政府组织崂山区自然资源局、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该区域土地权归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占地面积16.1亩,其中特殊用地5.6亩、林地2.9亩、建设用地7.6亩。2.2011年8月20日,该部队建设了19栋房屋建筑。2021年7月28日,按照部队违建问题整治政策,该部队已拆除了其中4栋,尚有15栋未整改。基本属实该部队正与崂山区政府对接剩余15栋房屋建筑的处置问题,崂山区政府全力配合部队做好后续处置工作。已办结无

 2 D2SD202109180022青岛市胶州市李哥庄镇北张家庄村,村书记和他人合伙在村北建设一家机械厂,在机械厂内制作机械时产生污水。胶州市水9月19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李哥庄镇政府、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机械厂实为青岛相辉源机械有限公司,位于胶州市李哥庄镇北张家庄村北,距村庄约300米,法定代表人王某章(非村书记),2011年3月投产。该公司生产原材料主要为面包铁,主要产品为汽车配件,管道配件,生产工艺为混砂-造型-熔炼浇注-抛丸打磨-机加工-成品。北张家庄村书记非该公司股东,也不参与企业经营。2.该公司占地面积26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已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20年3月,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对该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成并投产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其停产,并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3.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为停产状态,生产工艺未涉及用水环节,厂区生活污水暂存至化粪池定期清理,厂房四周未发现有外排管道。部分属实1.由李哥庄镇政府责令其于12月31日前完善相关手续,在完善相关手续前禁止生产。2.李哥庄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率,发现污染环境行为,立即采取相关措施。阶段性办结无

 3 D2SD202109180029青岛市平度市李园街道王家疃村,2020年开始王某先在村东建了混凝土搅拌站(建设中),距离居民居住区35米,未批先建,2021年7月省级督察时,责令其停止建设,但督察结束后又恢复建设,预计11月份开始生产。平度市其他污染9月19日,平度市政府组织李园街道办事处、市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混凝土搅拌站”为平度市德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平度市李园街道王家疃村东,成立于2020年7月3日,主要从事商品预拌混凝土、预制构件、预拌砂浆加工、销售等。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集体土地使用证,2021年7月取得了环评批复手续。该企业厂区边界距离最近居民区约38米。车间建设面积2200平方米,地块类型为建设用地和工业用地,其中1014.21平方米已办理规划用地手续,1185.79平方米未办理规划用地手续。2.2021年省级督察期间有群众反映“该搅拌站未批先建,扬尘噪声扰民”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已于2021年5月24日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办理相关手续,尚未进行验收。该公司于8月初对筒仓进行密闭围护,此外未进行其他建设,未发现生产迹象。部分属实1.由李园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责令该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前补办规划手续,若逾期未补办,将依法进行处罚。在完善手续前不得进行生产。2.李园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巡查监管,及时发现企业违法行为并依法查处。阶段性办结无

 4 X2SD2021091801531.2008年,小涧西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场一期项目《青岛小涧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中显示“报告中项因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桃源河和大枯河面6个检测断面(其中6#断面属大枯河排污控制区, 在《青岛市水功能区划》中未提出水质目标要求,不作评价)”,投诉人认为明知是排污控制区却不做评价,不合理。2.投诉人称小涧西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场填埋二期和焚烧二期项目上马,一期项目距离大棘洪滩水库约7公里,二期项目又向北推进1公里,该水库为胶东调水工程中重要的调蓄水库,供应青岛市区90%以上居民用水,违背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2166号)明确指出的“尽设远离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要求。投诉人称,一期填埋场距离桃源河不足100米,场址距离桃源河及湿地一条马路之隔,桃源河贯穿城阳区南北流经大沽河注入胶州湾,是棘洪滩水库泄洪道,违背GB50869-2013中4.0.2、GB16889-2008中4.3相关规范要求,二期项目越来越靠近大棘洪滩水库,违反GB50869-2013、GB18485-2014、GB16889-2008相关规范要求。依据《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 在胶州湾保护范围内以及入胶州湾河流的河道管理范围两侧五百米内,禁止下列行为:· · · (三)新建固体废物填埋场,该条例所称胶州湾河流包括桃源河。投诉人认为小涧西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场一期开建选址、到二期扩建,属于违规建设。市辖区生态9月19日,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小涧西生活垃圾处置园区现有焚烧厂和填埋场等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主要承担青岛市主城区垃圾处置任务。《青岛小涧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报告书编制于2008年,当时环评使用的有效文件《水环境功能区划》(青政发〔2003〕43号)中明确“排污控制区暂不考虑水质控制标准”,6#断面属大沽河排污控制区,按照文件规定,6#断面可不做评价。2.小涧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早在1995年即完成项目立项(青计基字〔1995〕187号),1997年取得环评批复(青环建便字〔1997〕43号),1999年正式获得国家发改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项目批复(《国家计委关于青岛小涧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计投资〔1999〕660号)),明确小涧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建设地点为城阳区河套街道小涧西村北,占地1890亩,项目拟分期建设。项目立项时间均早于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2166号)、GB16889、GB18485、GB50869、《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等出台或实施时间。同时,焚烧一期、焚烧二期和填埋二期项目选址均符合《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及青岛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要求,现场建设内容符合规划许可要求。3.填埋场一期、二期,焚烧厂一期、二期项目的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等建设手续齐全,不存在违规建设情况。不属实 已办结无

 5 X2SD202109180159开平路与宁乡路交叉口东北方向几十米有一所博文小学,小学西北方向为青岛四方装饰城,占地面积大约5-6万平方米,市场内制作、销售不锈钢器具、碳素钢器具、建筑材料等,有个体户100多家,主要生产设备,切割机约60台、角磨机约150台,切割机使用增强纤维砂轮片,增强纤维由玻璃纤维制成,角磨机使用的材料与切割机基本一致。经营、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玻璃纤维粉尘、石棉板粉尘,对学生及周边居民产生严重影响。市北区大气9月19日,市北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河西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市北区商务局、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青岛四方装饰城位于市北区重庆南路298号,2012年建成使用,面积5万余平方米,市场内制作、销售不锈钢器具、碳素钢器具、建筑材料等。该装饰城南临开平路,北临绥宁路,西临重庆南路,东临河西河,隔河往东为宁乡路,路东侧为河西紫金苑小区,小区西南角为博文小学。建材销售业户距离博文小学最近约60米,加工制造类业户距离博文小学最近约150米、河西紫金苑小区居民楼约100米。2.青岛市四方装饰城内共有各类经营业户86户,其中有32户在室内进行销售加工不锈钢、碳钢器具的作业,共配有手持角磨机32台、切割机20台,使用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纤维增强树脂结合剂(BF)砂轮片,无生产玻璃纤维、砂轮片及石棉板加工的业户。3.经了解装饰城部分业户,偶有在室外加工情况,但未见大量玻璃纤维粉尘、石棉板粉尘情况,切割、打磨不锈钢时粉尘较小。经了解河西紫金苑小区部分居民,均表示四方装饰城没有加工粉尘扰民情况发生。部分属实1.由河西街道办事处责成青岛雁山集团有限公司加强对装饰城园区内经营业户的日常管理,劝导业户依法经营,严禁经营业户在室外进行加工作业。2.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青岛雁山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状况,适时调整加工业户经营布局,尽量远离河西紫金苑小区、博文小学。3.河西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规加工行为及时查处。已办结无

 6 D2SD202109180037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16号中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厂房拆迁施工过程中产生严重扬尘。市北区大气9月19日,市住建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现场发现,该工程周边已设置了围挡,有4台洒水车正在进行洒水作业,部分作业面有轻微扬尘污染。大部分建筑废弃物使用密闭网进行了覆盖,但仍有部分建筑废弃物未及时清运,且未密闭覆盖,存在扬尘隐患。属实市住建局对拆除施工企业下达了《责令违法拆除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增加洒水车辆、雾炮等专业洒水设备,加大洒水频次,并对未能及时清运出场的建筑废弃物进行密闭覆盖。当日该企业已完成整改。已办结无

 7 D2SD202109180031青岛市平度市张戈庄镇沙沟村村北有一家滴灌厂(无名),排放大量的污水到耕地附近的水沟里,污染耕地使用的灌溉水。平度市水9月19日,平度市政府组织白沙河街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无名滴灌带厂”位于平度市白沙河街道中沙沟村村北,主要从事废旧塑料颗粒加工,无工商、土地、环评审批验收手续。2021年5月27日,白沙河街道办事处于巡查过程中发现该加工点非法生产行为,已于当日对其断电取缔。经查询该加工点5月27日至今的用电记录,用电量显示其未正常从事生产活动。2.加工厂生产废水全部为冷却用水,经防渗沉淀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该厂东侧有一条农田排水沟(长200米,宽1米),沟内无积水,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部分属实1.白沙河街道办事处已于当日责令该企业将现场设备原料清运完毕。2.白沙河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巡查监督工作,发现违法企业依法关停取缔。已办结无

 8 X2SD202109180172平度市同和街道办事处姚家荆戈庄村南,青新高速公路南邻200米,一个规模较大的养猪场,无环保手续,其敞开式的化粪池,臭味刺鼻,严重污染周围空气。周边这里有幼儿园的孩子们,被熏得每天用手捂着鼻子上学,炎热的夏天,居民不敢开窗通风。多次向相关执法部门和12345热线反映未果。平度市水9月19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同和街道办事处、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养猪场”为平度市鸿源生态养殖农场,位于同和街道姚家荆戈庄村南500米(距最近的幼儿园约800米、居民区500米),非禁养区,属于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已办理营业执照、养殖用地备案登记证明、环保备案手续,已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并正常使用。该养殖场于2020年7月份建成,2021年7月底空栏至今。2.该养猪场2021年7月之前采用氧化塘进行粪污处理,属于敞开式,正常养殖时现场有异味。7月31日停养后对场内粪污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目前已新建两处沼气发酵囊、1台干湿分离机、1处污水暂存池等粪污处理设施。3.经查阅信访记录,同和街道办事处多次收到反映该养猪场异味扰民的信访投诉,同和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到现场调查处理,责令养猪场按时清理粪污处理设施和厂区环境,减少异味影响,并按时进行回复。基本属实1.由平度市农业农村局督促养殖场于10月30日之前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同和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对该养殖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阶段性办结无

 9 X2SD202109180028青岛市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居民区前的辛安河开工几年了,附近的生活垃圾和污水都排入河中,河水受到污染,臭味明显。西海岸新区土壤9月19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区城市管理局(水务局)、辛安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辛安街道办事处居民区前的辛安河”实为辛安前河(开拓路至创业路段),位于辛安街道办事处辛安村南侧,辛安前河两侧区域已实施了污水纳管收集排放,污水未直排河道。2.辛安前河整治工程,2018年12月份开工,采用PPP模式建设,因社会资本方资金问题,工程进度缓慢。3.现场辛安前河(开拓路至创业路段)水质清澈,无异味,未发现污水入河现象,河堤有零星生活垃圾。部分属实1.由辛安街道办事处负责,已于当日完成对河堤零星生活垃圾清理,并加强巡查,做好日常保洁。2.由区城市管理局(水务局)负责,立即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质进行检测,已于9月26日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V类标准;督促辛安前河整治工程社会资本方加快施工进度,于2022年6月底前完工。阶段性办结无

 10 X2SD202109180149青岛恒祥瑞木业有限公司,噪声扰民,粉尘污染严重。即墨区噪音9月19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大信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青岛恒祥瑞木业有限公司”实为青岛鑫聚源木业有限公司,位于大信街道韩家韩洼网格东,距离韩家韩洼村350米,生产工艺:刨花板、多层板-热压合-饰面板-切割下料-雕刻-打磨-开孔-喷胶-吸塑-家具饰面板。工商、土地、环保等手续齐全,已按照环保审批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废气收集后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根据环评要求,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2.现场调查时企业正常生产,车间封闭且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及四周未见明显粉尘;布袋除尘器风机放置在车间外,运行时产生噪音。部分属实1.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青岛鑫聚源木业有限公司粉尘和噪声进行监督性检测,经检测,排放的粉尘和噪声均达到了国家有关标准。2.大信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要求青岛鑫聚源木业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环保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切实降低粉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阶段性办结无

 11 X2SD202109180155胶州湾青岛奥技科光学有限公司,噪声扰民,外排异味,并伴有固体废物乱飞现象。城阳区大气9月19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青岛胶州湾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青岛奥技科光学有限公司位于青岛胶州湾综合保税区,主要从事防护用品和模具生产,环保手续齐全,距离最近的潮海西社区1.1公里。根据环评要求,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现场检查时包装、注塑车间正常生产,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噪音。固体废物暂存处置规范,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均按要求进行管理。2.该企业为废气重点监管单位,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经调阅其2019年以来的14次废气、噪声检测报告。颗粒物、VOCs、苯、甲苯、二甲苯、臭气浓度等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噪声均达到相关标准要求。部分属实1.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已于9月23日下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噪声和废气开展监督性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制定下步措施。2.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督促青岛奥技科光学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保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阶段性办结无

 12 X2SD202109180193商河路43号住宅楼东侧和对面青城路北侧的约150平方米绿地,靠近青城路30号院平台一侧的约50平方米区域的绿地,被柳某珍破坏。市北区生态9月19日,市北区政府组织辽宁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该区域为青城路28号平房院与青城路30号居民院之间的一处狭长空地,总面积约170平方米,其中靠近青城路30号院平台一侧部分约为50平方米。该区域无规划,也未实施绿化,有自然生长的绿植、杂草及丢弃的杂物。2.2021年4月25日,辽宁路街道办事处对该区域杂草、杂物进行了清理。3.小鲍岛社区居委会主任为柳某珍,2021年5月18日居委会接到青岛能源热电有限公司电话,反映该区域的野生树木影响供热管道阀门的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经市北区园林绿化一公司现场勘查确认后,对存在影响的一棵树木进行砍伐移除。部分属实由辽宁路街道办事处加强该区域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已办结无

 13 X2SD202109180038起初胶州湾海湾被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现在填湾建设滨海新区,开发房地产项目,投诉人认为影响生态环境。市辖区海洋9月19日-20日,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发展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滨海新区”应为市北区欢乐滨海城片区,该区域现场未发现违规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情况。2.市北区欢乐滨海城片区位于环湾路与胶州湾围合的区域,2005年青岛市人民政府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填海面积180.79公顷;2012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增补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宗海面积分别为11.3631公顷、2.9195公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2013年原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核发《关于四方区海岸带集装箱码头、仓储、临港工业园工程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意见的通知》,上述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合格,通过验收。2016年国务院批复实施的《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欢乐滨海城片区规划为商务办公、商业居住等功能;2018年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的《青岛市市北区欢乐滨海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欢乐滨海城片区规划为青岛市主城区西部以商务办公、休闲旅游、商业居住为主体功能,富有滨海城市特色的多元复合性生态片区。目前该区域已建成住宅楼盘8座,学校1座,在建商业楼盘5座,片区的规划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片区控规的相关要求。2014年9月1日起,《胶州湾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严禁胶州湾填海造地,但该区域2005年即取得海域使用手续,2007年填海工程通过验收,早于《条例》实施。部分属实1.由市城市管理局按照职责持续加强监管,确保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合规处置。2.市海洋发展局建立并完善“旬巡查、旬报告”制度,定期开展胶州湾海域和岸线巡查。沿海各区市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海域岸线的管理巡查。3.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专人值守24小时举报电话58897025,加强海监执法社会监督。已办结无

 14 D2SD202109180030案件编号D2SD202109030016,对回复中“1.沙厂位于大泽山镇沙沟村西南侧约1500米,无手续,利用本地及外地运来的石材废料、剩余尾料进行砂石加工,占地约10亩,实际为耕地、林地,并非基本农田。现场核查时,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部分原料正在清理,未发现挖沙痕迹。”不认可,实际应该是占地40多亩,平度市土壤9月19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大泽山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沙厂”实际位于大泽山镇沙沟村西南侧约1500米,为大朱家村村民朱某涛于2017年建成,主要从事砂石废料加工,无土地、环评等相关手续。该加工点已于9月4日拆除设备,断除动力电,无生产能力,现场有部分原料尚未清运。2.朱某涛于2017年租用该村村民徐某春40亩土地,租赁期限20年。经平度市自然资源局认定,地块地类为耕地、林地。朱某涛建设厂房实际占用租赁土地面积约10亩(耕地4.12亩,林地5.88亩),剩余30亩为空地。经查看购销凭证,加工所用的砂石料均来自山东黄金鑫汇金矿。经查阅巡查记录、走访周边干部群众,未发现朱某涛于此40亩地内进行非法挖沙取沙。部分属实1.由大泽山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责令朱某涛对占用土地进行清理,恢复土地原状及性质,计划于9月30日前清运完毕。2.大泽山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各类非法采挖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阶段性办结无

 15 X2SD202109180119胶北街道办事处国林木业厂房内(小铺新家园西300米),有一家塑料颗粒加工点,老板名叫戴某贞,无环评相关手续,白天生产,有时夜间也生产,产生的噪声、废气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排放的废水也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胶州市大气9月19日,胶州市政府组织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塑料颗粒加工点实为青岛德天禄塑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胶莱街道办事处陆家村东、李陆路路南的国林木业厂房内,距最近居民区约260米,主要从事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和塑料颗粒生产,戴某贞为该公司副总经理。该公司已办理了环评审批验收手续和排污许可证,环评未要求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生产工艺为:废塑料-湿法破碎-清洗-甩干-上料-热熔挤出-冷却-切粒-包装。2.该公司废塑料破碎、水洗环节产生清洗废水,配套有絮凝沉淀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塑料热熔挤出环节产生有机废气,配套安装了催化燃烧式有机废气处理设施。3.该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夜间偶尔进行生产;其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生产噪音、废气,经调阅该公司2020年以来的自行检测报告,其废气、噪音排放均达标。部分属实1.9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噪声与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2.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的各项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要求该公司夜间生产时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减轻生产噪音。已办结无

 16 X2SD202109180030春天幼儿园附近四五家居民别墅被改为培训学校以及各类营业性饭馆,污水、油烟乱排,污染严重。西海岸新区大气9月19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春天幼儿园”位于丁家河社区长江中路181号。附近有三家餐饮业户(该区域为非禁设区域),分别为青岛协同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员工食堂(不对外营业)、合家味餐馆、高亮悠餐饮休闲吧,三家餐饮店证照均齐全,且均在有效期内。另有一家为有园餐饮店,正在装修中,未营业。2.三家餐饮店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隔油设施,均配建污水管道并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3.现场合家味餐馆、高亮悠餐饮休闲吧两家餐饮店正常营业,油烟净化设备均正常使用,产生污水经隔油设施处理后流入市政污水管网,但存在隔油设施清掏不及时现象。合家味餐馆油烟净化设备管道密封不严,渗出油渍,有轻微异味。部分属实1.由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家味餐馆、高亮悠餐饮休闲吧进行油烟检测,已于2021年9月23日出具检测结果,检测结果达标。待青岛协同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员工食堂营业后,将对其进行检测。2.由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责令合家味餐馆、高亮悠餐饮休闲吧将隔油设施清掏干净,合家味餐馆餐饮店维修油烟净化设施并清理好油渍,两家餐饮店已于9月20日完成整改。已办结无

 17 X2SD2021091801941.举报人对X2SD202108300034调查核实情况有异议。(1)“反映的”100余亩“地块位于平度市白沙河街道东沙沟村东北侧约500米,实际面积约50亩,非基本农田。”投诉人称与实际情况不符,该部分区域有大量村民土地被回收用作采砂,部分土地完全属于耕地,且远远超过50亩,应有98.28亩。(2)“经现场核查,该处现状为一废弃坑塘,坑底长满杂草,未发现挖沙设备,未发现存在挖沙迹象。2011年1月至2012年1月,青岛飞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曾在此处有采矿行为。采矿证号3702831110004,有效期限2011年1月至2012年1月,生产规模2.50万立方米/年。采矿期间生某国任白沙河街道东沙沟村支部书记兼主任。经走访周边村民了解到,此处坑塘在该公司开采前就存在的。该公司2011年执行完合同后便不再开采,之后再未发现采砂行为。”投诉人称,经过村中核实,全村村民无人接受过走访询问;“开采前就存在坑塘”不属实,可查阅相关年份的卫星图核实。在2011年之前就已经开始开采。2.2002年左右,原村委会主任生某国回收村庄口粮地60余亩,建设畜禽养殖场、大棚等;1999年至2004年,东沟村周边南北路、东西路上栽种20余年的树木被生某国卖掉。平度市生态9月19日,平度市政府组织白沙河街道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100余亩”地块位于平度市白沙河街道东沙沟村东北侧约500米,实际面积约80亩(耕地70亩、未利用地8亩、沟渠2亩),非基本农田。2.经平度市自然资源局查阅卫星影像确认,2010年11月前该地块南段和北段已形成两个采挖坑,面积约25亩(耕地15亩、未利用地8亩、沟渠2亩),为周边村庄村民采挖形成。白沙河街道于8月31日走访东沙沟村及邻村村民,均表示此坑塘系开采前形成。3.2002年经东沙沟村村委研究同意后,原村主任生某国以每人0.06亩的标准回收村民口粮地60余亩,用于种植农作物,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于2003年颁布实行,不存在违规行为。经平度市农业农村局及该村部分村民证实,生某国自从回收土地以来未曾建设养殖场、大棚。东沙沟村周边南北路、东西路上的树木主要以法国梧桐、杨树为主,生某国在任期间将部分树木移除售卖,白沙河街道正在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部分属实1.白沙河街道办事处已于9月13日将生某国非法卖树问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核实处理,并对其回收村民口粮地行为进一步调查。2.白沙河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阶段性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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