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三批信访举报件涉及我市的共计32件(来电16件,来信16件)。截至9月27日,已办结12件,阶段性办结20件。其中,责令整改11家,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3批 2021年9月27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SD202109170031青岛市平度市大泽山镇到新河镇灰埠村公路两侧、 平度市到莱州市218省道道路两侧大泽山片区的位置,以上两处位置约有100多家石材厂,厂房内切割石片时,会往水中加入化学药品清洗石片,后期清洗的污水渗入地下,影响地下水。目前厂房都关着门偷偷加工。平度市水9月18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大泽山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国网平度市供电公司、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平度市大泽山镇到新河镇灰埠村公路两侧以及218省道大泽山路段道路两侧石材企业共有64家,其中已获得环评批复、验收的石材企业有21家,已获得环评批复但未验收的石材企业有9家,无手续的石材企业有34家(目前均已停产,未进行处罚)。2.64家石材加工企业均采用联合切割锯,切割方式为水切,废水沉淀时需添加絮凝剂强化沉淀,厂区均配套建设防渗漏循环水池,循环利用不外排,现场核查未发现有溢流现象。大泽山镇政府已于9月19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周边地下水进行检测,9月25日出具的检测结果达标。3.企业为避免产生扬尘及噪声影响,按照环保要求需在密闭空间内作业,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关门偷加工现象。部分属实1.大泽山镇政府要求无手续企业立即停产,于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环评审批验收前不得生产。2.因历史原因,大泽山镇部分企业无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为防止“一刀切”,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正在邀请专家制定整治标准,对大泽山镇石材行业实施分类整治,主要分四类:整改提升类、完善手续类、关停退出类、清单管理类。整治期间,将对手续不齐全的石材企业实施停产整治,由大泽山镇会同供电部门严格监控企业用电情况。对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直至取缔关停。3.大泽山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不断完善环境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机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阶段性办结无
2 X2SD20210917004319-22号楼东侧网点房开了很多饭店,油烟机紧靠居民区噪声很大,外排油烟扰民。20号-22号楼饭店(烧烤店)吸排油烟机噪声持续一晚,紧靠20号楼1单元的烧烤店吸排油烟机噪音持续到下半夜。多次反映未果。城阳区大气9月18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海棠苑小区东邻城阳区长城路,不属于禁设区。小区东侧为二层商业网点房,网点房西侧紧邻19-22号居民住宅楼,网点共有19家餐饮店,烟道均沿店铺西墙延伸至楼顶后向东延伸至店铺门上方,烟道口朝向长城路方向。19家餐饮店均办理营业执照并安装了油烟净化器,18家放置在楼顶平台,1家放置在室内,设备运转正常,运转工作时会产生噪声,均建立了定期清洗油烟设备台账,现场无明显油烟。2.“紧靠20号楼1单元的烧烤店”为疯狂烤翅店,营业时间为17点至次日凌晨5点,油烟净化设备安放在室内,风机安装在楼顶平台,运转工作时会产生噪声。3.2021年6月28日,19家餐饮店中的天下晓烧烤店开业时,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过对该店的油烟噪声扰民投诉。属实1.9月18日,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19家餐饮店进行油烟和噪声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制定下步措施。2.城阳区综合执法局要求各餐饮店立即自行检查相关设备,如有性能落后的立即更换,运转不畅的立即维修,并对油烟净化器进行加装隔音棉的降噪处置。3.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加大日常执法巡查频次,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阶段性办结无
3 D2SD202109170013同和街道李戈庄村东侧有一家九联食品公司,工厂属于屠宰场,经常性会散发出臭味,异味扰民严重。平度市大气9月18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同和街道办事处、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青岛平度九联食品有限公司,前身为平度市肉联厂,1976年成立,1978年投产,位于平度市高平路219号,主要从事肉鸡屠宰、肉类制品生产,2001年3月7日通过“一控双达标”验收,土地、定点屠宰、动物防疫等手续齐全,无环评审批手续,未办理排污许可证(已于2021年8月25日立案查处,目前正在按程序进行),已配套建设2套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2.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脱毛车间和装卸车间密闭不严会有异味散发,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青岛崇杰环保平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经查阅公司2021年以来的定期自主检测报告,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同和街道办事处已于9月18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的废气和厂界臭气进行检测,检测数据符合标准。属实1.同和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责令该公司加强自身管理,严格车间密闭,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规范生产,避免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2.同和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防止环境污染问题发生。已办结无
4 X2SD202109170076平度市蓼兰镇彩村村后与后宅家村村前的刘某贞木器厂,离居民住房不足10米的距离,油漆异味、粉尘、噪音影响居民生活。平度市大气9月18日,平度市政府组织蓼兰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国网平度市供电公司、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刘某贞木器厂”为平度市书贞木器加工厂,位于蓼兰镇彩村村后、后宅家村村前,主要从事木制酒架加工组装。地类为建设用地,无土地手续(原平度市国土资源局已于2011年做出19116元行政处罚,当事人已缴纳),已办理营业执照和排污许可证,无喷漆工艺,属环评豁免类。2.加工厂距周边最近居民房屋不足10米,车间已配套建设布袋除尘设备,并采用双层隔音玻璃,隔音墙等措施。新购进的组装零件有异味产生,企业实际生产时会产生粉尘、噪音,现场无油漆桶及喷漆痕迹。蓼兰镇政府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加工厂噪音、粉尘颗粒物进行检测,计划9月25日出具检测结果。部分属实1.蓼兰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尽快完善土地手续,计划2022年9月30日前办理完成。2.蓼兰镇政府责令刘某贞仓库和生产过程严格密闭,防止异味扰民,根据噪声检测结果,采取设备加装防震垫片,加装墙体隔音棉等降噪措施。 3.蓼兰镇政府会同有关部门针对辖区内存在其他类似问题企业加大查处力度,发现问题依法查处。阶段性办结无
5 X2SD202109170012投诉人对X2SD202109040177调查处理情况有异议。1.“天宝苑小区有两处公共绿地,业主种植有3棵丝瓜及约1平方米韭菜。”投诉人称1楼业主存在侵占公共绿地开墙、建门、铺石子路、设立石凳、毁草行为。2.“U字型道路实为天宝苑小区内部道路,建于2004年,为水泥路面,2021年5月小区物业已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现场发现1处垃圾桶周边有少量垃圾,地面不整洁。”投诉人称路面仍有破损。市北区大气9月18日,市北区政府组织辽源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天宝苑小区1号楼1单元南侧区域,在小区规划审批中未规划为小区绿地,该区域设有一圈低矮绿植,并种植少量树木。经了解小区物业,小区2004年建成后,该区域一直未管理,杂草较多、滋生蚊蝇。2.2011年左右,1号楼1单元101住户为改善周边环境,自费对该区域约10平方米进行了石材铺装硬化,并设置一处石桌和四个石凳。该区域为小区公共区域,未被该住户圈占。3.小区1号楼1楼有6户居民,均将南侧阳台窗户改为入户门。4.U字型道路为小区内部道路,为水泥路面,目前有3处局部水泥表层破损。部分属实1.由辽源路街道办事处督促小区物业青岛榉林花园物业有限公司于9月30日前针对该道路破损修复问题,张贴共同集资维修告知书征求业主意见,根据业主意见进行道路修复。2.辽源路街道办事处规劝1号楼1楼住户对阳台窗改为入户门行为进行积极整改。阶段性办结无
6 X2SD202109170070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投诉人称曾举报王某刚在村东工业园占用河道,加工石子, 污染水源,砍伐树木。举报后机械设备已经拆除,但是至今此河道仍被王某刚占用存放石子,洗沙。投诉人称该石子加工厂与河道仅距100米,仍存在河道受污染问题,并且石子加工厂半露天,噪音严重。宋某清在村东工业园露天晒沙,污染居民用水地。冠铭包装污染环境。胶州市生态9月18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针对反映的王某刚石子厂问题,九龙街道办事处已于2017年9月3日对王某刚石子厂实施取缔。2.2018年王某刚注册成立胶州市福龙泉建材经营部,位于大洛戈庄工业聚集区,距大洛戈庄村约500米,从事石子破碎加工,无用水工序和洗沙生产工艺,石子破碎在封闭车间内进行,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抽运还田,已办理环保审批、验收手续及排污许可证,土地、工商手续齐全。2021年9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厂界噪声、有组织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标准要求。该厂距离最近的河道(小洛戈庄河)约1.5公里。现场检查河道水流顺畅,未发现河道受污染问题。该区域2017年至今未发现采伐树木现象。3.宋某清露天晒沙厂实为青岛圣得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大洛戈庄工业聚集区,距大洛戈庄村约600米,主要从事砂石烘干,已办理环保审批、验收手续及排污许可证,土地、工商手续齐全。砂石烘干在封闭车间内进行,配套建设有布袋除尘设施,生产过程无废水排放。日常检查未发现露天晒沙情况,厂区内堆放有2处原料沙,均已覆盖。该公司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抽运还田,周边无河道。大洛戈庄村村民饮用水为净化水,2021年5月21日,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大洛戈庄村饮用水进行水质检测,检验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4.青岛冠铭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大洛戈庄工业聚集区,距大洛戈庄村300米,主要从事泡沫包装材料生产,生产工艺为:发泡-熟化-成型-脱模-烘干-成品。已办理环保审批、验收手续及排污许可证,土地、工商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符合环评要求并正常运行。经查阅该公司2020年10月、2021年6月自行检测报告,噪声、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等污染物均符合相关排放要求。部分属实1.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加大对胶州市福龙泉建材经营部、青岛圣得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和青岛冠铭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的检查力度,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九龙街道办事处加大对大洛戈庄工业园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3.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青岛冠铭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噪声、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等污染物进行检测,预计9月30日出具检测结果。阶段性办结无
7 D2SD202109170004D2SD202109060055问题,对办理结果“地铁正常运营引起噪声和振动客观存在,7月1日,地铁集团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ZBJC210520W2B)显示,昼间、夜间振动值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交通干线道路两侧’的限值标准。同时,按照项目环评报告书规定,集装箱不属于振动环境及声环境评价范围及相关环境保护目标。现场未发现集装箱底面塌陷。”投诉人有异议,称无人来检测。李沧区其他污染9月19日,青岛地铁集团协同青岛市李沧区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848号原址位于青岛地铁1号线南遵(南岭站~遵义路站)区间,距南岭站约300米的线路上方,隧道埋深10.07-11.35米。2013年7月,原址拆迁,该区域被规划为重庆路绿化带。板房实际为投诉人自行吊来的一个集装箱。2.《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170-2009)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HJ/T403-2007)对振动和噪声检测标准作出明确规定:(1)被检测对象必须为建筑物;(2)对振动检测要求,在敏感点或敏感区域布设测点时,应设在建筑物一楼室内;当室内布设条件不允许时,可设在建筑物的基础距外墙0.5m范围内的振动敏感处;(3)对噪声检测要求,在背景噪声和二次辐射噪声的测量过程中,测点所在房间的门窗应密闭。投诉人的集装箱不属于建筑物、无基础,故无法直接对其开展噪声和振动检测。部分属实由地铁运营分公司工务、车辆专业按照检修规程做好轨道和车辆检修,保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已办结无
8 X2SD202109170085平度市鑫润睫毛加工厂,无环保手续,偷排原料,污染地下水,同时工厂排放刺鼻异味气体,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平度市大气9月18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大泽山镇政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国网平度市供电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青岛鑫润发睫毛有限公司,位于平度市大泽山镇东辛旺村村东1000米工业园内,主要从事眼睫毛包装配件加工。已办理排污许可证,工商、土地、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根据环评报告要求,企业大气防护距离为100米。该企业距离最近居民区1000米,符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2.公司主要是将PE、PVC树脂原料颗粒注塑冷却为眼睫毛胶水包装瓶,注塑件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堆粪还田,化粪池已进行防渗处理,未发现废水违规排放问题。公司已建设固废收集场所,废活性炭、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及其他一般固废统一贮存,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未发现废料随意倾倒迹象。经走访周边干部群众,均证实未发现该公司有偷排废料行为。3.公司正常生产,注塑过程有异味产生,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集中处理排放。调取该公司2021年7月20日自行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标准。部分属实1.大泽山镇政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已于9月25日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标准。2.大泽山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防环境污染问题发生。阶段性办结无
9 D2SD202109170009辽阳西路远洋万和城小区要建设快速路高架,是辽阳西路快速路工程,青岛市规划局已出具红头文件说建设高架路已经立项,现在小区还没有交房,认为建设高架会产生扬尘和噪音的污染,对小区内的居民造成影响。市北区噪音,大气9月19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铁集团、市北区政府等相关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远洋万和城小区位于辽阳西路北侧,劲松四路与劲松五路之间。快速路高架属于辽阳路快速路(福州路-海尔路段)工程,该项目由地铁集团具体负责实施。2.该项目当前已完成立项工作,正在按程序推进稳评、环评等工作。工程目前尚未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将根据后续相关工作优化并最终确定。 部分属实1.青岛地铁集团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对辽阳路快速路(福州路-海尔路段)工程进行环评报告的编写,并进行合法合规公示,落实相关抑尘及降噪措施。2.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方案优化和政策解读等工作。已办结无
10 D2SD202109170003黑龙江中路512号翡翠公元洋房区5号楼,6号楼,7号楼,12号楼,13号楼和14号楼,上述楼号中的顶楼有居民违章建盖洗衣房,洗衣房产生的废水都顺着雨水的下水管道排到绿化带内以及小区的绿化用水的水井里。李沧区水9月18日,李沧区政府组织虎山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翡翠公元洋房区位于黑龙江中路512号,由青岛嘉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成,于2018年9月1日交付使用。2.翡翠公元洋房区顶楼洗衣房均为开发商统一规划建设,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并配套有上下水管网。经查看,共有17户业主放置了洗衣机,洗衣废水均排入污水管网,没有通过雨水管网排放的情况,现场绿化带及雨水井均未发现污水痕迹。因原顶楼洗衣房设计为三面开放式,有住户为防止进雨漏电等安全隐患,用玻璃进行了封闭。部分属实1.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虎山路街道办事处在对拆除洗衣房玻璃的安全隐患进行综合评估基础上,依法依规妥善解决。2.虎山路街道办事处督促小区物业加强日常巡查管理,杜绝经雨水管排放洗衣废水的行为,防止污水乱排问题发生。阶段性办结无
11 D2SD202109170006明村镇北官庄村村北侧有一条昌平路,路边有一处2500平方米的矿坑,有很多工业废渣废料倾倒在矿坑内,无人管理,矿坑原本是耕地,认为破坏耕地;田庄镇石泉村村北侧有坑口面积是2000平方米的矿坑,有很多化工厂产生的废渣倾倒在矿坑内,有刺鼻异味,无人管理,并且下雨之后,矿坑内有水,废水都会渗入到地下,认为会对地下水井污染,居民都不敢饮用地下水,多次向当地部门反映,至今未解决。平度市土壤9月18日,平度市政府组织明村镇政府、田庄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明村镇北官庄村村北矿坑为石墨矿废弃矿坑,面积约1800平方米,矿坑内有部分建筑垃圾和废黏土砂(一般工业固废)。明村镇政府已于2021年7月对矿坑周边进行围挡。之前无人管理,2021年8月28日,北官庄村公开对废弃矿坑进行发包,承包给本村村民刘某祥种植苗木,承包期30年。该矿坑地块类型属采矿用地,非耕地。2.“田庄镇石泉村村北侧矿坑”位于石泉村以北约二百米处的机耕路两侧,土地性质为采矿用地,为2002年修建荣乌高速取土时形成。北侧取土坑面积约20000平方米,未发现固体废弃物倾倒现象,但有少量生活垃圾;南侧取土坑面积约5333平方米,现场有铁矿尾砂、少量积水,未发现有化工废渣,无异味。该两处取土坑所有权属于田庄镇南夏庄村,南侧、北侧取土坑使用权于2003年分别租赁给村民赵某暖、赵某成用于农作物种植。平整地面作物生长良好,其他土地未利用。田庄镇政府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南侧取土坑内积水及周边井水和铁矿尾砂进行检测,计划9月24日出具检测结果。3.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于2021年6月收到反映田庄镇石泉村矿坑类似问题投诉,已组织田庄镇政府及时进行了处理并对矿坑周边设置了围挡,防止随意倾倒固废行为发生。部分属实1.明村镇政府已委托检测机构和专家,计划于9月25日前对该矿坑建筑垃圾、土堆和废黏土砂进行检测评估论证,并根据检测评估结果,确定具体处理措施,计划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2.田庄镇政府已于9月18日对南北两侧取土坑内少量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并设置围挡防止再次倾倒垃圾、固废等,并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单位对此处固废及建筑垃圾妥善处理,计划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3.平度市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该三处矿坑的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力度,发现非法倾倒行为立即进行制止、依法处罚。阶段性办结无
12 D2SD202109170012鞍山二路1号方荟嘉苑小区,小区内违章建筑严重,小区东侧的青岛市第十六中学在改造,每天05:00至23:00, 不定时有很多车辆拉运渣土,道路上铺设的铁板,车辆通行产生的声音扰民严重,并且小区北侧有一片废墟以及未拆除的危房,无人管理,每逢刮风,粉尘严重,影响小区居民开窗,废墟产生的尘土也未进行覆盖。市北区大气9月18日,市北区政府组织阜新路街道办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方荟嘉苑小区位于鞍山二路1号,小区居民楼一楼有12处私自加盖的小屋,属违法建筑,总面积约100平方米。2.小区东侧隔一条无名路为青岛第十六中学改扩建工程工地,由青建集团股份公司进行施工,施工时间为6:30-21:00,未发现违规夜间施工行为。在该无名路2处低凹处铺设有4块铁板,施工进出场车辆经过时产生噪声。3.小区北侧为市北区棚改征收区地块,由青岛城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除3栋未完成征收的房屋外,其余房屋均已拆除,建筑垃圾已清运。该地块已全线围挡,部分区域有自然生长的绿植,裸露土地约5000平方米,部分覆盖的密目网破损严重,出现裸土外露情况,刮风时产生扬尘。部分属实1.由阜新路街道办事处于9月30日前书面通知居民对私自搭建的违法建筑限期自行拆除;对拒不拆除的居民,将按程序依法予以强制拆除。2.市教育局要求青建集团股份公司在道路铁板底部铺设减震垫,已于9月19日铺设完成;进出工地车辆限速5km/h以下;严禁违规夜间施工。3.阜新路街道办事处责令青岛城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更换破损密目网,已于9月18日完成更换。4.阜新路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阶段性办结无
13 X2SD2021091701011.村主任杨某有和村文书陆某文承包工业园东大理石工厂放射性工业垃圾倒入鲍家屯村东湾北侧,机械车辆拉了一晚上。2.鲍家屯村北香雪制衣西墙外南北全是村主任杨某有和村文书陆某家私自承包工业园工厂垃圾。3.鲍家屯村十路南头村主任杨某有和村文书陆某文合伙私自承包工业园工厂垃圾倒入沟里。4.鲍家屯村南基本农田全部是村主任杨某有和村文书陆某文承包工厂垃圾倒入。胶州市辐射9月18日,胶州市政府组织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州市胶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鲍家屯村工业园无大理石工厂。 2.经对村东湾北侧位置进行挖掘(约80平方米,深度为1米),发现少量砖石块建筑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未发现放射性工业垃圾。9月18日,山东省青岛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挖掘物进行了辐射监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3.经对村北香雪制衣墙外和村十路南头沟进行挖掘(约80平方米,深度为1米),发现少量砖石块建筑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现场核查未发现工业垃圾。4.“村南基本农田”是规划建设用地,属于青岛嘉德滤料有限公司的流转土地,非永久基本农田,经现场挖掘(约80平方米,深度为1米)发现少量砖石块建筑废弃物和编织袋等生活垃圾。现场核查未发现工业垃圾。5.杨某有于2007年6月至2019年4月担任鲍家屯村村主任,陆某文于2010年4月至2019年5月担任鲍家屯村村文书。此后该二人再未担任村两委成员。部分属实1.胶莱街道办事处对村十路南沟存在的少量建筑、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已于9月18日清理完毕;对“村南农田”内的建筑、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已于9月20日清理完毕;对村东湾北侧沟坡、香雪制衣西墙外发现的建筑、生活垃圾进行清理,计划9月30日前清理完毕。2.胶莱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规范处置,杜绝发生随意堆放和倾倒垃圾行为。阶段性办结无
14 X2SD2021091700891.平度市灰埠镇洪山四甲村村支书张某泉,在村北村民口粮地上以养殖名义建设厂房,后改为机加工车间,厂房出租,进行机加工生产作业,在生产过程中有喷漆作业,无任何环保设施,喷漆产生的气体直接排放。2.张某泉的哥哥张某安,在村内西北角厂房生产机械车棚,有酸洗、磷化、喷漆工序,无环保处理设施,常年将废酸、漆渣等危险废物随意掩埋处理,破坏生态环境。平度市土壤9月18日,平度市组织新河镇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国网平度市供电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张某泉为平度市灰埠镇洪山四甲村村支书,1997年9月其父亲张某堂于村北建设厂房一座,2002年9月改建为车间,地类为建设用地,无土地、环评审批手续。2002年9月至2009年5月期间,张某堂于此处经营装载机配件加工项目,2009年5月至2018年3月闲置。2.2018年3月,青岛金昊佳隆机械有限公司租赁该处厂房,主要从事装载机配件组装等,工商手续齐全,无土地、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公司正常生产,有工人正在进行组装作业,喷漆作业未进行。厂区内共建设五个喷漆房,一处有喷漆痕迹,其余四处作为仓库使用,未发现喷漆痕迹。3.张某泉的哥哥张某安于2004年3月在村西北角建设厂房3座,主要从事装载机配件加工项目,地类为设施农用地,无土地、环评审批手续,2009年10月停产。2010年该村村民张某周承包该3处厂房,开办青岛龙兴大姜种植专业合作社,用于农产品晾晒、存储、农机具存放等。厂房内无加工生产设备及产品原料,无生产迹象,厂区及厂房周边已长满杂草。该地块为设施农用地,正在按程序规定在土地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9月19日下午,新河镇政府组织人员随机选取厂区及周边两处土地进行挖掘,未发现存在废酸、漆渣等危险废物随意掩埋现象。部分属实1.新河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青岛金昊佳隆机械有限公司进行断电取缔,厂房已于9月18日断电。生产设备和产品原料将于9月30日前清运完毕。2.新河镇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该处巡查监管力度,防止环境污染问题发生。阶段性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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