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胶州市停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和停车管理水平。经研究确定,现由青岛政容松立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我市公共停车资源管理项目道路泊车、部分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工作,先行开展青岛路、文昌阁路、上海路等行政中心区域9条试点道路,胶州公园、三里河公园等9处公共停车场的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工作。根据《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进行泊位收费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运营单位
青岛政容松立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
胶州市公共停车泊位智能化升级改造,并开展泊车收费运营
(三)实施区域
1.厦门路(云溪河至上海路道路双侧共196个泊位);
2.紫薇路(福州南路至温州路道路双侧共145个泊位);
3.杏林路(扬州东路至上海路道路双侧共133个泊位);
4.上海路(福州南路至温州路道路双侧共86个泊位);
5.青岛路(福州南路至温州路道路双侧共162个泊位);
6.文昌阁路(青岛路至香港路道路双侧共166个泊位);
7.文体路(青岛路至香港路道路双侧共159个泊位);
8.翰林路(青岛路至香港路道路双侧共155个泊位);
9.文巷路(青岛路至香港路道路双侧共168个泊位);
10.胶州公园停车场(秧歌城广场110个泊位);
11.三里河公园下游儿童乐园停车场(青岛路东侧20个泊位);
12.三里河公园停车场(胶州市温州路格林豪泰酒店旁55个泊位);
13.澄韵中心停车场(胶州市扬州支路澄韵中心大楼190个泊位);
14.东苑大厦停车场(胶州市北京路548号东苑大厦193个泊位);
15.二里河公园停车场(胶州市爱河路30个泊位);
16.三里河下游停车场一(胶州市泉州路西侧102个泊位);
17.三里河下游停车场二(胶州市泉州路东侧20个泊位);
18.三里河下游停车场三(胶州市上海路南侧34个泊位)。
(四)公示阶段
实施前公示
二、公示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执行《关于公布我市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性停车场停车服务价格的通知》(胶发改字〔2021〕48号)。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7天,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计。
四、反馈方式
电话(0532-82289206)、电子邮箱(szk82289206@163.com)。
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胶州市公安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