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涉及青岛市情况(第一批)

青岛日报 2021年09月06日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一批信访举报件涉及我市的共计5件(均为来电)。截至9月5日,阶段性办结3件,未办结2件。

 其中,责令整改3家,立案处罚1家,罚款金额4.75万元,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批  2021年9月5日)

 序号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SD202108260017 投诉人是青岛市胶州市新城玺樾云璟小区业主,新机场降落航道距离小区较近,在小区上方,飞机降落时声音80分贝,室内可达70分贝,半夜时还有货机产生噪音,小区居民苦不堪言。小区的建设单位丽洲置业有限公司系违规获批、违规建设,机场建设时,小区用地范围在规划图的噪音红线之内,但是2017年丽洲置业有限公司在规划图公布之后仍获得了审批;建设时,未公开环评相关手续。胶州市噪音8月27日,胶州市政府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新城玺樾云璟小区为胶州市丽洲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于2019年12月建成,位于胶东国际机场西跑道南侧偏西约6.5千米。现场核查时,该小区东侧上空有飞机飞行,存在一定的噪声。2.该小区于2014年取得土地使用证,2017年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符合土地使用管理规定。2017年11月-2018年2月该小区分批次取得原胶州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符合土地规划管理规定。2017年11月-2018年4月,该小区分批次取得原胶州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符合建筑施工规定。2018年5月,该小区建设项目在生态环境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系统”完成备案,并按规定进行了公示,符合环保规定。3.2017年7月,该小区建设方案在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完成项目备案,建设内容为新建住宅小区。根据小区建设方案,小区住宅建筑全部位于《青岛新机场总体规划》中机场飞机70分贝噪声等值线(噪音红线)外。4.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群众诉求,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进行连续14天噪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制定整改措施。 部分属实

 1.青岛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于9月1日对新城玺樾云璟小区飞机噪声情况进行监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连续14天噪声监测,若监测结果超出相关标准,将制定小区降噪方案,降低噪声影响。2.待机场进出港航班达到稳定状态后,青岛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开展跟踪监测,出具机场环境噪声检测报告,邀请行业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根据评估论证结果组织实施隔声降噪工程,保障群众正常生活的声环境质量。未办结无

 2 D2SD202108260013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珠海街道吉安小区内南北方向的主干道一直未维修,路面坑洼不平,车辆经过时扬尘污染严重。 西海岸新区

 大气8月27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南北方向的主干道”实为吉安小区内部交通主干道,2006年10月与小区同步建成并交付使用,长约100米,宽约8米。2020年6月份,珠海街道办事处已安排社区和物业公司就道路整修问题,与小区业主进行沟通对接,拟采取业主共同出资的方式进行整修,但因业主意见不统一或不缴纳等原因,未能筹集到足够的建设资金。2.2021年8月27日现场检查时,该道路路面有破损、有坑洼,车辆通过时会产生扬尘。属实1.由珠海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青岛吉安物业公司在做好日常保洁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道路保洁和洒水频次,最大限度减少扬尘污染。2.依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保修期届满后,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部位及公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责任,由业主共同承担的有关规定,珠海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受业主委托,于9月30日前完成道路维修工作。  阶段性办结

 无

 3 D2SD202108260011 2019年7月,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泰光中学西侧新建一个石子厂,该企业每天20:00-6:00生产经营中产生噪音和扬尘,对学校学生、周边居民影响很大,无法开窗睡觉,质疑其环评手续的合理性。莱西市大气8月27日,莱西市政府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石子厂”为莱西市丰凯鑫石材有限公司建筑用碎石项目。该公司位于莱西市姜山镇昌瑞东路与盛旺路交界处,东侧约200米为泰光中学,距离最近居民区全家屯二村约300米。根据环评文件,该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2.该碎石项目于2019年6月投产,设计年产量80万吨,实际年产量5万吨。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相关环保手续。环评报告明确了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从项目受理到批复,依法依规,程序合法。项目建成后,2019年10月份进行的环保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噪声可达标排放。现场调阅该公司2019年至今的自行监测报告,未发现超标现象。3.因原料短缺,该碎石项目自2021年3月起间歇性生产,现场核查时未生产。该项目环评文件中未对夜间生产进行限制,经调查前期存在夜间生产的情况。8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要求该公司建筑用碎石项目恢复正常生产状态,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厂界噪声进行检测(降雨刚结束无组织颗粒物不符合监测条件),监测结果显示昼夜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8月31日走访周边单位和群众,部分反映该公司对周边生产生活有污染影响。4.本次同时对该公司碎石项目西南侧的商品混凝土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混凝土项目于2020年12月投产,设计年产量5万立方米,实际年产量约1.5万立方米,已办理环评批复及验收手续。该项目环评批复要求禁止夜间生产,经调查未发现夜间生产问题。现场核查时混凝土项目未生产,厂区内有部分物料(系建筑用碎石项目产品,也是商品混凝土项目原料)未按环评要求及时入库,且覆盖不完善。5.8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符合《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标准》。属实1.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针对该公司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已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款4.75万元,同时责令该公司将露天堆放的物料先行覆盖,2021年9月5日前完成物料入库,禁止露天堆放。2.该公司已出具承诺函,自愿停止建筑用碎石项目夜间生产 ,进一步减少对周边单位和居民影响。3.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发现噪声、颗粒物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将严格查处。同时要求该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前安装电量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日常加强内部管理,生产时关闭门窗,加强设备检修,定期更换防震垫片,降低噪声影响;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每天洒水抑尘,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减少扬尘。  阶段性办结  无

 4 D2SD202108260010 青岛市莱西市望城办事处福山路莱西南站北侧100米左右路西侧,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学校北侧500米左右废弃厂房,此处有人使用工业垃圾和动物尸体炼制地沟油,在炼制过程中产生刺鼻异味,并且在院内有油罐,有燃煤锅炉,烟筒排放黑烟,有煤烟味。莱西市大气8月27日,莱西市政府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两处位置周边均未发现使用工业垃圾和动物尸体炼制地沟油项目,经加密排查,发现莱西南站以东约150米,福山路以北有一家油脂加工企业,为青岛鑫盛通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距离最近居民区约450米。根据环评文件,该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2.该公司已办理环评审批及环保验收手续,以鸡皮、鸡淋巴为主要原料,设计年产饲料级动物油脂3000吨,生产工艺为预热、高温炼制、压油。预热、压油及密闭炼油锅排油排渣过程中会散发油烟异味,目前采用集气罩收集,经油烟净化处理设施+水喷淋+过滤棉过滤处理后高空排放。现场调阅该公司2020年和2021年自行监测报告,报告中恶臭气体等污染物排放均达标。由于水喷淋+过滤棉的处理方式对恶臭气体的处理效率不高,周围环境有异味。3.现场核查时,因公司进行设备检修维护和地面整修停产,目前厂房地面正在施工,不具备生产条件,近期无复产计划。现场未发现煤炭、动物尸体、工业垃圾,无燃煤锅炉,建有0.95兆瓦液化石油气导热油炉1台,配备低氮燃烧技术,不燃用煤炭。厂区建有1座油罐,约30立方米,用于储存产品动物油脂。  基本属实

 1.莱西市政府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督检查,要求企业所用原料必须符合相关产品检疫合格要求;生产期间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2.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待企业恢复生产后第一时间对厂界臭气浓度及炼油工艺有组织排放废气臭气浓度等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确定整改要求及处理措施。3.鉴于该企业仍然存在着异味扰民情况,督促企业复产后尽快增设一套活性炭净化过滤装置,进一步提升对恶臭等污染因子的净化效率,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未办结无

 5 D2SD202108260003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青特小镇(居民区)南侧500米左右青特集团内的铸造车间每天23:00-凌晨3:00排放废气,污染严重,类似于烧焦皮的味道,曾向青岛市12345热线及省级12345热线、省级环保督察组反映未得到处理。青特小镇南侧20米处204国道和龙青高速的桥下大货车经过噪音污染严重,高速上没有安装隔音屏和隔音板。城阳区大气8月27日,城阳区政府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青特产业园位于青特小镇D区东南侧560米,居民反映的异味主要来源于青特产业园东西两个铸造车间。现场核查时,青特产业园铸造西车间停产检修,未生产;东铸造车间正常生产,主要设有砂处理、造型、制芯、熔炼工序,车间门窗均保持关闭状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青特产业园厂界外、青特小镇居民区均未闻到明显异味。2021年5月13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青特产业园厂界进行无组织排放检测,当日风向为东南风,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因子(VOCs、臭气、甲醛、丙醛浓度)均达标。2021年5月,组织专家对青特产业园进行了现场帮扶,提出了加大活性炭吸附材料更换频次、优化选用低含量挥发性有机物原材料等建议。随后,青特产业园组织专家对其铸造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后评价评审,结合专家意见,选择了VOCs含量低的酚醛树脂,减少异味产生。2.2020年5月以来,青特小镇业主持续反映青特产业园铸造车间异味扰民问题。城阳区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多次组织召开解决青特小镇异味扰民问题专题会议,在青特小镇设立了业主参与的现场处置联动办公室,安排两名工作人员进驻社区,多次联合业主对青特产业园进行溯源排查和执法检查,均未发现青特产业园铸造车间各项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后进一步在其周边扩大排查范围,共检查企业200余家次,责令停产整治企业四家,关停搬迁企业两家,约谈企业一家,重点开展夜间执法检查200余次,启用VOC自动走航车排查六次,无人机排查一次,发现生活异味源14个次。3.8月27日23点至凌晨3点,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驻小区值班人员对青特产业园进行了夜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在小区周边无明显异味。结合近期对青特产业园的监测情况分析,虽然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达标,但在不利气象条件下有可能闻到异味,造成居民投诉。4.青特小镇小区附近的龙青高速与G204国道平行建设,小区南侧居民楼距离204国道直线距离66米,距离龙青高速直线距离104米。5月16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噪声监测结果显示,昼夜均超标。青特小镇南侧与204国道之间空地已栽种树木,用于降噪。龙青高速青特小镇段无隔音屏。属实1.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进一步督促青特产业园污染防治设施保持正常运行,稳定达标,帮扶企业继续加大废气治理力度,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2.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力度,发现违法问题严肃处理。3.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加快龙青高速声屏障安装的涉路手续审批和建设工作,预计10月底前完工。4.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严查该路段大货车超速、超限等违法行为,确保车辆依规行驶,最大限度降低车辆行驶噪声。  阶段性办结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