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7版)
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划拨土地部分出让土地部分配建租赁型人才住房(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配建幼儿园(土地用途:教育用地)土地用途土地面积(㎡)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出让年限(年)规划建筑面积(㎡)拍卖起始价(楼面地价)(元/㎡)住宅小区智慧化等级土地面积(㎡)规划建筑面积(㎡)土地面积(㎡)规划建筑面积(㎡)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 住宅用地
最高限价(元/㎡)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QDCYP-2021-9-9城阳区流亭街道天河路北、凤岗路东51935城镇住宅用地32719>1.0且≤2.5≤30%≥30%70120748.8781797.623604品质级36369088.63--870357854144零售商业用地1558403895.125商务金融用地140224035056.125
QDCYP-2021-9-10城阳区流亭街道虹桥路北、中川路西80114城镇住宅用地66168>1.0且≤2.5≤25%≥35%70177067.54124品质级719619257.5675039601460452744742
QDCYP-2021-9-11城阳区流亭街道虹桥路北、中川路西18962商务金融用地18962>1.2且≤2.5≤45%≥35%40474052365-----22422565-
QDCYP-2021-9-12城阳区流亭街道青兰高速以北、怡海路以西、规划四路以南、规划八路以东71464城镇住宅用地64434>1.0且≤1.6≤30%≥30%70103094.964112品质级703011247.44--847852954728
QDCYP-2021-9-13城阳区流亭街道白沙河南、环湾高速北、双元路西、怡海路东54728商务金融用地24628>1.5且≤2.5≥40%≤20%40136820615691031-----28212284-工业用地30100507525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800万元/亩行业准入条件----生物医疗器械研发及制造项目亩均税收50万元/亩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环境标准1.空间准入标准:符合城阳区环境功能区划及区域规划环评明确的生态空间清单及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管控要求;2.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最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3.环境质量管控标准:开工前按程序和要求办理环评手续,申请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大气、水、声等环境质量标准;4.行业准入标准:最新国家或地方相关行业环境准入要求和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等;5.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落实环评批复意见,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QDCYP-2021-9-14城阳区流亭街道白沙河南、环湾高速北、双元路西、怡海路东19915零售商业用地9957.5>1.0且≤2.4≤60%≥20%4047796238982843-----27176806-商务金融用地9957.54023898
QDCYP-2021-9-15城阳区上马街道育英路以北、规划十五号路以西46929商务金融用地46929>1.0且≤2.6≤40%≥30%40122015.41746-----42607778-
QDCYP-2021-9-16城阳区上马街道龙翔路西、凤仪路北62971城镇住宅用地41121.9>1.0且≤2.0≤26%≥35%70109441.8103141.83218品质级4569.111460.282805040704367423700社会福利用地9000506300
QDCYP-2021-9-17城阳区上马街道河东路南、龙翔路东32916零售商业用地6583.2≤3.0≤40%≥30%409874819749.62059-----40664426-商务金融用地26332.84078998.4
QDCYP-2021-9-18城阳区上马街道河东路南、龙翔路东56816城镇住宅用地45059.4>1.0且≤2.0≤26%≥35%7098704.83496品质级5006.610967.267503960690143964020
QDCYP-2021-9-19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西、双积公路以南、前海路以北22467城镇住宅用地15726.9>1.0且≤2.5≤40%≥30%7056167.539317.252814舒适级----790276733236零售商业用地6740.14016850.25
QDCYP-2021-9-20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双积公路以南、前海路以北46779城镇住宅用地32745.3>1.0且≤1.6≤30%≥30%7074846.452392.483217品质级----1203904343699零售商业用地14033.74022453.92
注意事项:
1.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出让金总额是指成交楼面地价与公告出让土地部分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
2.拍卖出让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空间范围以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3.本次拍卖的地块,出让的城镇住宅用地、配建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城镇住宅用地和配建幼儿园的教育用地同时供应。拍卖成交后,同时将配建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城镇住宅用地划拨给竞得人,租赁型人才住房按照《关于加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20]2号)实行配租。同时将配建幼儿园的教育用地划拨给竞得人,幼儿园由竞得人统一建设,建成后按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有关规定统一移交(具体要求见《关于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的要求》)。
4.3、4号地块搭配出让,5、6号地块搭配出让,7、8号地块搭配出让,10、11号地块搭配出让,12、13、14号地块搭配出让,15、16号地块搭配出让,17、18号地块搭配出让,须由同一竞买人同时竞买。搭配地块拍卖时同时加价竞买,出价最高者一并竞得。
5.1-8号地块竞得人须于网上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4号地块须引进符合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1号公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相关服务指导目录》1.1.1网络设备包含的新一代移动通信设备及物联网设备相关产业、1.1.2信息终端设备包含的可穿戴终端设备相关产业及1.2.1新兴软件及服务相关产业。6号地块商务部分须引进符合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一号公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4.1.2生物技术药物、4.1.6生物医药服务和4.2.3医用检查检验仪器及服务相关产业。8号地块商业建筑自持面积不低于5200平方米,自持年限20年。具体内容联系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邵先生,联系电话:13361283027。
9-14号地块竞得人须于网上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9号地块商务部分须引进区域总部公司,引进符合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1号公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中“5新能源汽车产业5.1新能源汽车产品5.1.1新能源汽车整车”类企业和国家统计局2018版《战略新兴产业目录》中“9.2.2现代金融服务6940条金融信息服务”类企业。商务部分自持面积不低于19400平方米,自持年限不低于10年。11号地块须引进符合城阳区产业规划的电商平台新兴产业,并设立上市企业全国总部公司。13号地块须引进全国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示范基地,须引进符合行业准入要求的产业,实际容积率大于1.5且不高于2.5,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8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50万元/亩,能耗数据以后续项目能评批复意见为准、环境保护方面按照相关规定执行。13号地块竞得人与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流亭街道办事处签订《城阳区工业用地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联系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徐先生,联系电话:0532-66912857。
15-18号地块竞得人须于网上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城阳区上马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16号地块须配建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3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小于9000平方米的养老院,养老院的建设进度应与住宅建设同步完成竣工备案并具备运营条件。具体内容联系城阳区上马街道办事处纪先生,联系电话:0532-87815823。
19-20号地块竞得人须于网上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19号地块住宅部分面向康复大学教职工定向销售。20号地块须引进总部经济项目,地块零售商业用途部分优先面向康复大学提供产业成果转化载体。具体内容联系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吴先生,联系电话:18678900609。
上述协议与签订《成交确认书》需要的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6.本次出让地块装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40%,且符合山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DB37/T5127-2018)规定。其中公共租赁住房等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
7.本次出让住宅地块内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由竞得人根据青岛市《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青民福〔2019〕29号)要求,建设并无偿移交城阳区民政部门。
二、竞买人范围
(下转第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