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仲公告字(2019)第570-4号
青岛鹰珺鸿业实业有限公司、辛悦亮: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徐明帅与你方关于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已仲裁终结。现将青仲裁字(2019)第570号《裁决书》向你方公告送达。
上述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1年6月21日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B座13层
联系人:仲裁二处 田秘书 联系电话:(0532)85768576
青仲公告字(2019)第57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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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徐明帅与你方关于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已仲裁终结。现将青仲裁字(2019)第570号《裁决书》向你方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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