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十七版)
序号 受理编号访受〔2021〕受理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50 0601050号来电李沧区九水路街道铜川路和枣山路交汇口北侧100米处,砍伐山体两侧树木,进行混凝土硬化,破坏生态环境;铜川路和枣山路交汇口西侧附近有多家采石场,货车运输途中洒落碎石,产生扬尘、噪声,采石破坏枣山北侧生态环境。李沧区噪声污染、大气污染、生态破坏6月2日,李沧区政府组织九水街道办事处、浮山路街道办事处、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李沧区应急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因2020年夏季降雨等原因,李沧区铜川路南段两侧发生崩塌,造成坡脚道路和树木破坏,原有护坡失去防护作用。为彻底消除崩塌地质灾害隐患,区政府决定启动灾害点工程治理项目(李沧发改﹝2020﹞156号)。混凝土硬化是区应急局实施的山体护坡工程,目前该项目已进入收尾阶段,随后将开展人行道两侧绿化带恢复工作。李沧区园林公司在巡查中发现铜川路山体滑坡后,积极配合对山体碎石等危险区域内的倒伏苗木进行了清理,不存在砍伐山体树木、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2.铜川路和枣山路交汇口西侧附近李沧辖区内无采石场,未发现采石破坏山体问题。现场发现一家售卖砂石的商户,砂石等材料未覆盖,有产生扬尘隐患。现场未发现运输车辆,但在货物装卸过程中难免产生扬尘和噪声,运输过程中也可能存在砂石洒落情况。现场已责令商家对河沙进行覆盖,要求运输车辆必须达到全封闭等要求,装卸过程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砂石未覆盖问题现场已整改完成。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对周边过往车辆巡查力度,发现撒漏车辆依法进行查处。浮山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砂石销售商户监管,督促其落实抑尘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扬尘隐患。无
51 0601051号来电对5月18日反映的“胶州市李哥庄镇,小窑村村书记叶某某在1995年-2012年期间,承包70亩湿地违规采沙,造成形成120亩的水塘,影响生态环境”问题调查结果不满意。认为调查的村民(是否为承包人或合伙人)没有代表性,提供新证据采沙船就在水塘北岸距离岸边20米处(在水中)。胶州市生态破坏该案件与第六批受理编号访受〔2021〕0518077号、第七批受理编号访受〔2021〕0519007号、第十二批受理编号访受〔2021〕X052410号、第十六批受理编号访受〔2021〕0528033号案件、第十六批受理编号访受〔2021〕0528093号、第二十批受理编号访受〔2021〕0601009号、第二十批受理编号访受〔2021〕0601014号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 5月18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李哥庄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位置位于李哥庄镇小窑村东北角,目前现状为水塘,水质清澈,面积约200亩,周边有农田,农田内种植作物为小麦,长势良好。该水塘上世纪五十年代就存在,上世纪八十年代铁路三局于修建胶济铁路兰西编组站时在村东北原水塘的基础上取土而形成的湾塘,此后湾塘没有扩建改建。2.经核查,该湾塘1994年未承包给个人之前,一直处于闲置状态;1994年时为该村村民叶某春与小窑村委签订了《承包鱼塘协议书》,承包期限自1994年3月23日至2004年3月22日,承包费用共计13万元,合同中没有界定承包面积;2004年至2007年,该鱼塘处于闲置状态;2007年至今承包给叶某年作为养鱼使用,承包合同上没有约定及界定承包面积。依据2019年湿地调查成果,该处湾塘认定为湿地,湿地类为:人工湿地,湿地型为:库塘。经现场勘验,湾塘边界清晰,边坡草地及芦苇等植被完整,湿地没有被侵占,现场未发现有采沙迹象和采沙历史,近年来也未发现该处发生过采沙卖沙行为,经对当事人叶某春调查及对村民询问了解,当事人叶某春也未对该水塘进行过扩建及挖沙采沙。3.调查组重新走访了部分村民,再次询问了村干部。经现场勘查,水塘北岸距离岸边20米处未发现有投诉人反映的采沙船。否无无
52 0601052号来电西海岸新区长江路街道五台山路1677号善达洗涤有限公司在洗涤车间北侧,将清洗医院床单被罩的废水未经处理排放至城市污水管网;怀疑医疗垃圾用白色塑料包装后进行转卖,未进行医疗废物处理。西海岸新区水污染、固废污染6月2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和区卫生健康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善达洗涤有限公司”实为青岛善达洗涤有限公司,位于西海岸新区长江路街道五台山路1677号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西海岸院区院内,前身为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西海岸院区洗涤中心,2015年11月成立青岛善达洗涤有限公司,主要进行医疗用品洗涤服务,不纳入环评管理。2.经核查,青岛善达洗涤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对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西海岸院区各科室、住院病房以及周边部分医院产生的病号服、工作服、被褥等进行消毒清洗,洗涤废水全部排入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西海岸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6月2日现场检查时,该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未发现相关废水直排城市污水管网的情况。3.经核查,该公司对接收的病号服、工作服、被褥等进行分拣,将沾染感染性废物的帽子、手套、口罩等进行收集,作为医疗废物存储在院区医疗废物暂存库,由青岛海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妥善处置。6月2日现场检查时,相关医疗废物的交接处置记录齐全,未发现将医疗垃圾转卖的情况。否无无
53 0601053号来电西海岸新区王台镇农业银行对面(204国道以西),鑫迪铸造厂,产生噪声、粉尘、颗粒物,没有相关手续。西海岸新区噪声污染、大气污染6月2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王台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青岛鑫迪铸造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西海岸新区巨洋路219号,主要从事机床配件铸造环评手续、排污许可手续齐全。2.经核查,该公司主要从事机械配件铸造,生产工艺为原料-熔炼、混砂造型-浇注-落砂-抛丸-成品,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粉尘、颗粒物主要来源于混砂、抛丸等工序,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该公司车间密闭,室外声源是一台废气处理设施的引风机,地面有少许的积尘。是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车间地面保洁,减少扬尘排放,加强日常监管,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依法查处。无
54 0601054号来电5月17日反映西海岸新区琅琊镇西杨家洼码头、浦湾码头,码头上设有200余家无手续的加油站和储油罐,投诉人反映存在原油泄漏污染以及相关安全隐患。西海岸新区海洋污染、其他6月2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海洋发展局、区应急管理局、琅琊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西杨家洼码头、浦湾码头上设有200余家无手续的加油站和储油罐”,实为西杨家洼码头、浦湾码头的12处加油点(52个储油罐),其中一处加油点经营零售成品油(已取得成品油零售许可),其余经营船用燃料油(船用燃料油不属于成品油,不需要商务部门许可经营)。2.琅琊镇西杨家洼共有11个加油点、浦湾有1个加油点,共52个储油罐,均为上世纪90年代码头经营者自行建设,主要用于渔船停靠、渔船维修、渔获装卸、加注船用燃油使用;每一个码头为一个经营业户(一个加油点)。3.6月2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燃油泄漏。船用燃料油不属于危化品,涉及的油罐建设不需要进行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闪点在60-150℃之间,安全系数高。否无无
55 0601055号来电市南区八大湖街道中星商务楼1楼泰山名饮,夜间广告牌灯光太亮,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市南区其他6月2日,市南区政府组织八大湖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中星商务楼1楼泰山名饮位为市南区延吉路253号1-2层,于2018年4月10日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青岛正元辉腾商贸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烟酒茶,营业时间为8:00至22:00。2.泰山名饮店铺位于中星商务楼楼下网点,正上方设置有“泰山名饮”招牌,无灯箱和外设灯饰,招牌字体内设有灯管,每天19:30至22:30字体内灯管亮起。中兴商务楼为纯办公写字楼,楼上无居民住宅,道路对面为交运山庄小区,相距约五六十米。晚上招牌内灯管亮后,灯光扰民。是八大湖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已要求青岛正元辉腾商贸有限公司调低门头灯管亮度,并于22时关闭门头灯光,防止灯光扰民。无
56 0601056号来电西海岸新区铁山街道铁山工业园区内玉屏路西侧,青岛鹏展专用车辆有限公司(负责人冯某某),西侧喷漆车间环保设备常年不开,北侧喷漆车间没有环保设备,生产中产生大量粉尘,没有相关手续;青岛卓嵩表面处理车间,用硫酸脱洗铁锈,污水直排,产生有毒气体;厂院内塑料车间,生产过程中没有合规处理(用地下水对塑料进行降温,并且污水直接排放),没有相关手续。西海岸新区大气污染、水污染6月2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1)投诉人反映的“青岛鹏展专用车辆有限公司”实为青岛鹏海车辆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注册,主要从事手推车生产。(2)经核查,青岛鹏海车辆有限公司年产50万辆手推车项目于2017年10月经取得环评批复(青环黄(交通商务区)审〔2017〕2号),于2018年1月完成自主验收,但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该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有冲压、焊接、抛丸、喷塑固化、注塑、组装,其中抛丸及喷塑工序会产生粉尘,抛丸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喷塑废气经“工位自带滤芯回收+二次滤芯回收器”处理后排放。(3)6月2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有喷漆工艺,厂区无明显粉尘,抛丸机及喷粉工位处有积尘现象,已责令企业加强抛丸及喷粉过程中的粉尘收集,及时清理,避免粉尘无组织扩散。2.(1)投诉人反映的“青岛卓嵩表面处理车间”实为青岛卓嵩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注册,主要从事家电零配件、汽车零配件生产,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2)经核查,青岛卓嵩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工序为:脱脂-水洗-锆化-水洗-电泳-UF水洗-纯水清洗-固化-冷却-包装,配套建设一台生物质热风炉,无酸洗工序。该公司电泳废气、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排放,热风炉废气经“干法脱硫+布袋除尘+SCR脱硝”设施处理后排放,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核实,该公司环评批复及验收资料中均未涉及酸洗工艺,实际现场核实也未发现酸洗现象。(3)6月2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厂区有轻微异味,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3.(1)投诉人反映的“厂院内塑料车间”实为青岛鹏海车辆有限公司的注塑车间,该注塑车间为该公司年产50万辆手推车项目的组成部分。注塑生产过程中使用自来水进行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6月2日现场检查时,该车间正常生产,未发现有污水直排现象。是1.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于6月11日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青岛鹏海车辆有限公司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若发现超标现象将依法查处;并对该公司未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于6月11日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青岛卓嵩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和废水排放情况进行检测,若发现超标现象将依法查处。3.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督促上述两家公司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无
57 0601057号来电即墨区田横镇东村村北侧,村民于某某养鸡场几十亩,产生异味、污水。即墨区大气污染、水污染6月2日,即墨区政府组织田横镇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田横镇东村村北侧于某某养鸡场”实为于某良和张某希于2018年10月合伙承包的养鸡场,占地80亩,距东村约510米;2019年2月进行了改造并对外承包,共有6家养殖户,12个鸡舍,每个鸡舍存栏约3万只,属规模化养殖,处于非禁养区,均已办理环评备案。按照养殖标准建有干粪棚12个(1480平方米)和沉淀池一个(1760立方米),实现雨污分离,2020年1月1日与青岛中环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粪污处理协议。2021年5月21日清栏,现处于空栏期。2.现场检查时,鸡舍内已无鸡,干粪棚内存有少量鸡粪,有异味,未发现有污水外排现象。是1.田横镇政府要求于某良和张某希立即清理干粪棚内的鸡粪,已于6月3日清理完毕;继续按畜禽养殖规范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时清运沉淀池里的污水和干粪棚里的粪便,抓好养殖场的规范管理,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2.田横镇政府将加大对该养鸡场的巡查监管力度。无
58 0601058号来电即墨区环秀街道德馨龙湖小区物业把建筑垃圾堆积在小区内部河道(墨水河石棚水库支流农业用水区)两侧;小区物业将清理小区垃圾桶的污水倾倒在河道内,污染水质环境。即墨区固废污染、水污染此件与第十六批编号访受〔2021〕0528022号信访件反映内容基本一致。6月2日,即墨区政府组织环秀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环秀街道德馨珑湖小区位于环秀街道长江一路117号,总占地面积1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项目一期、二期于2012年起陆续交付,已入住居民约2700户,三期目前在建。2.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位于项目一期内部西南角垃圾中转站处,西北侧约10米为石棚水库溢洪道,西侧地下为化粪池,建设实际与规划相符;经了解,由于产生的装修、生活等垃圾突然增多,前段时间确有因清运不及时堆放在中转站旁边空地现象,物业收到反映后已于5月21日全部清理完毕并冲洗、消杀。现场检查时该处无建筑垃圾、生活垃圾。3.投诉人反映的小区内部河道(墨水河石棚水库支流农业用水区)实为石棚水库溢洪道,作为汛期水库溢洪使用,不作为农业灌溉使用,下游小韩村、国家泊子等沿途村庄均为城市建成区,无农业用水需求。中转站建设有污水收集口和地下管道,清洗垃圾桶和地面的废水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未发现污水管网破损或溢流现象。由于近期石棚水库未泄洪,溢洪道内仅有少量积水,均清澈无异味,未发现污水倾倒在河道的现象或痕迹。是环秀街道办事处要求物业公司对小区垃圾日产日清,做好垃圾中转站及周边区域消杀保洁,定期巡检地下污水管网,防止破损导致污水溢流。无
59 0601059号来电5月18日反映即墨区鳌山卫街道鳌角石村,村书记(李某某)把北侧小山,挖山卖石,现在已经回填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上面建设加气站;查看专栏0518043回复,历史遗留的石坑,回填垃圾已经清理;2021年6月1再次反映,回复结果与事实不符合,垃圾并未清运。即墨区固废污染此件与第六批次编号为访受〔2021〕0518043、第八批次编号为访受〔2021〕0520094信访件反映内容基本一致。6月2日,即墨区政府组织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北山位于鳌角石村村北200米,北山处有一历史遗留石坑,现状地类为未利用地,并非鳌角石网格党支部书记李某欣挖山卖石。2019年和2020年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对石坑进行了修复,栽植雪松进行绿化。回填后的场地由青岛泰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临时放置天然气供气罐,为鳌角石村村民供气。2020年,天然气供气罐被拆除,残留三个水泥基座(占地约4平方米)。5月19日晚,鳌山卫街道办事处接到访受〔2021〕0518043号信访件后,连夜调集机械对该区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回填种植土。2.现场核查时,石坑已经用种植土平整,现场发现少量破碎编织袋以及未清理干净的石块。是1.6月2日,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对破碎编织袋等垃圾进行分拣后送至垃圾处理厂,将少量石块等建筑废弃物进行罩网覆盖。2.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无
61 0601061号来电投诉人对“市北区大港街道沈阳路52号太平洋颐和公寓1号楼1单元东北侧,2020年启用的铁塔信号基站,对1单元中层居民造成辐射伤害。减低基站功率或者为居民提供辐射屏蔽窗、睡袋等防护用品,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法案限制基站发展。”问题做补充:5月30日、5月31日已调试正常,6月1日凌晨2:30起身体又感受到辐射(投诉人通过开关箱散发热量认为频率调高),投诉人对此不满。市北区辐射污染此件与第十二批受理编号访受〔2021〕0524077号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6月2日,青岛铁塔公司组织市北区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报告如下:1.该基站位沈阳路52号太平洋颐和公寓1号楼1单元东北侧,铁塔公司内部名为“怡和公寓基站”。 2020年5月,青岛铁塔市北办事处已委托核工业二三O研究所对怡和公寓铁塔基站进行现场测试,并出具[核环监]字2020第DC090-0016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表明怡和公寓铁塔基站本次监测各点位电磁环境水平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频率范围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即公众照射电场强度小于12V/m,功率密度小于40μW/cm2,符合国家标准要求。2.信访件中的开关箱应该指代基站存放配套设备的设备柜,而基站辐射是由基站顶部天线导致,与设备柜无关。此外,天线频率铁塔公司无法调节,所以不存在调节频率导致设备柜散发热量的问题,应是近期临近夏季温度升高导致箱体变热的原因。否无无
62 0601062号来电平度市凤台街道北京路319号,三统万福食品有限公司,废水排到其西侧现河,污染水体。平度市水污染6月2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凤台街道办事处、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市水利水产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三统万福食品有限公司”实为青岛三统万福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凤台街道北京路319号,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主要从事鸡产品熟食加工。主要污染物生产废水,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实际生产情况与环评一致。2.经调查核实,厂区距离现河河道50米左右,厂区雨水统一汇入市政管网,未发现雨水排至现河现象。现场未发现废水排到现河、污染水体现象,该公司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崇杰环保平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调取该公司1月份水质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各种污染物均达标排放,5月份在线监测显示该公司生产废水达标排放。否无无
63 0601063号来电投诉人对“莱西市姜山镇青岛德铸特钢有限公司非法掩埋工业废弃物”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被投诉单位将工业废气物私自违法处置,环保部门未现场监督;目前该公司现状:四处掩埋点未挖干净,包括南侧围栏处、液氧灌周边、北围墙外、准备车间东,其中南围栏处一直未挖到,有关部门多次让副总庞某寿指定废弃物掩埋位置,但指定位置并非实际掩埋位置,庞某寿为逃避责任弄虚作假,望予以调查。莱西市固废污染该信访件与第二批访受〔2021〕0514014号、第八批访受〔2021〕0518117号信访件反映问题有重叠。6月2日,莱西市政府组织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市公安局和姜山镇政府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青岛德铸特钢有限公司位于姜山镇李家屯村北,主要工艺为以废钢、生铁、合金等原料通过熔炼、浇筑、处理等生产铸钢件、钢锭,目前环保手续齐全。2.4月20日,接到“市民服务热线”转办的两个信访件,均反映该公司将废弃物填埋在北墙外问题。4月21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会同姜山镇政府在该公司厂区外北侧挖掘出黑灰色废弃物约600吨,经该公司辨认为废旧铸造砂。随后立即组织对该公司废旧铸造砂实际产生数量进行复核。经复核,该公司2017年投产至今,原共购进原料铸造砂14100余吨;正在生产环节使用的铸造砂约2300吨,厂区贮存废铸造砂约1600吨,再加之前已合法处置的9500余吨,共计13400吨左右,有约700吨的差值,去除本次接到投诉挖掘出的600吨以外,尚存在不能核实去向的废铸造砂约100吨。3.5月15日,根据第二批访受〔2021〕0514014号信访件反映情况,再次在准备车间东侧的北面向南约10米处和南面围墙向西约80米处进行挖掘,发现确有填埋的废弃物,废弃物形态与此前公司北侧废弃物形态吻合,共挖掘出固体废弃物约100吨。4.自4月21日至5月19日,已对公司北侧、准备车间东侧、南围栏处以及液氧罐周边进行现场挖掘和检查。其中,该公司北侧、准备车间东侧均挖掘出掩埋的固体废弃物;液氧罐周边、南围栏处未发现有掩埋的固体废弃物。5月24日,省厅督察组对该公司掩埋工业固体废物挖掘和处理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前期工作表示认可,同时现场提出整改意见,一是对挖掘出来的固体废弃物进行进一步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二是根据出具的鉴定意见,按照环评及相关要求进行有效处置。5.从挖掘开始到结束,每次指认废弃物掩埋位置均未经该公司副总庞某寿指定。是1.莱西市政府责成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进对青岛德铸特钢有限公司掩埋工业固体废弃物的鉴定工作;2.出具鉴定意见后,对挖掘出的工业固体废弃物按照环评及相关要求进行有效处置;3.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具体处罚金额待全部清理处置后,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依法处罚。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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