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受理编号访受〔2021〕受理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0601001号来电之前反映的“黄岛区铁橛山路1828号,青岛星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夜间噪音扰民严重,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问题,网站公示处理情况为“要求企业22:00到次日6:00限产”,但是该企业夜间继续生产,噪声扰民问题仍然存在。 西海岸新区
噪声污染、其他6月2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青岛星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西海岸新区铁橛山路1828号,是一家中国、新加坡、英国合资企业,1986年建厂,1989年投入生产,主要从事面粉加工,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与该公司一墙之隔的君安嘉阳光里小区距离生产车间最近约10米,于2019年建成,2020年底陆续有住户入住。2.5月14日,第一批受理编号访受〔2021〕0513005号信访件反映了该公司夜间噪声扰民问题,经核查问题属实,相关办理情况已于5月23日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3.前期,因该公司对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相关内容(包括要求企业夜间22:00到次日6:00限产)有异议,随即提出了听证申请。期间,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分别于5月17日、5月19日、5月20日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夜间厂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3.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于5月20日就对青岛星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公开组织听证会,根据听证结果,于5月30日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青环西新罚字〔2021〕2002号),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23750元,并对其限制作业时间:自5月28日(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要求,实际执行时间应为送达决定书之日即5月30日)起至2021年6月28日止,每日22:00至次日凌晨6:00停止生产,并严禁运输车辆在厂区内行驶。4.6月2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厂界无明显噪声,经调阅生产记录、视频监控等信息,该公司自5月30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按要求落实了限产措施。否无无
2 0601002号来电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卢家庄,村委西30米左右路口南侧,无名印花厂,生产废水直排村内水沟。即墨区水污染6月2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北安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无名印花厂”实是即墨区师青辅料加工厂,位于北安街道周南村工业园,主要加工辅料印花,已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保手续。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有七组印花台,未建设废水处理设施,有洗版废水外排水沟现象。是1.北安街道办事处要求即墨区师青辅料加工厂立即停止生产,6月3日前将沟内污水清理完毕;6月5日前拆除所有设备,清理原料。至6月5日,已全部完成。2.北安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防止问题反弹。无
3 0601003号来电胶州市铺集镇后岳家庄,村内多家养猪户,粪便直排村西北的胶莱河,污染水源(下游是王吴水库)。胶州市水污染6月2日,胶州市政府组织铺集镇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查,铺集镇后岳家庄村位于胶河(非胶莱河)、王吴水库西南方向,距离王吴水库约2100米,距离胶河约1800米。据调查,该村不在王吴水库和胶河的饮用水源地范围内,周围无其他河沟、河道。2.该村共八家养殖场户,分别为生猪养殖户徐某功,存栏21头,为散养户。生猪养殖户王某德,存栏26头,为散养户。牛羊养殖户张某良,存栏羊18只,牛6头,为散养户。生猪养殖户徐某启,存栏1头,为散养户。生猪养殖户张某金,存栏26头,为散养户。生猪养殖户王某新,存栏1头,为散养户。牛养殖户张某田,存栏2头,为散养户。生猪养殖户孙某,存栏67头,为专业户。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规定,年出栏50头以上,为养殖专业户,需配建干粪池和沉淀池,年出栏50头以下的为散养户,无需配建干粪池和沉淀池。经核查,铺集镇后岳家庄村徐某功、王某德、张某良、徐某启、张某金、王某新、张某田等七家散养户均不在禁养区范围内,日常产生的粪污日产日清(雨天暂堆于有屋顶的养殖区角落),外运至农田做农肥,未发现粪便直排现象。专业养殖户孙某,不在禁养区范围内,该养殖户已配建干粪池(24平方米,已做防渗)和三级沉淀池(36平方米,已做防渗)。养殖产生的粪便存放于干粪池,经发酵处理后施入农田,未发现粪便直排现象。否无无
4 0601004号来电市南区山东路22号金孚大厦B座,奥斯卡酒吧,B座西侧(地下停车场出口)设置了一个垃圾棚,垃圾堆积,异味严重。向12345反映多次未解决。市南区固废污染、大气污染6月2日,市南区政府组织金湖路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奥斯卡酒吧”注册名称为青岛奥斯卡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市南区山东路22号金孚大厦,于2019年11月6日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酒吧服务。2.奥斯卡酒吧经金孚大厦物业同意,在金孚大厦B座西南侧地下停车场出口旁设置一处垃圾桶集中存放点,放置了11个自购自用的垃圾桶,露天放置,现场无垃圾棚。该垃圾存放点主要将酒吧内顾客丢弃的垃圾集中存放到此处。3.5月13日曾接到过该酒吧违规搭建垃圾棚造成扰民的投诉,经金湖路街道综合执法中队现场核查,该垃圾桶集中存放点,未设立固定棚子,仅支撑一处四角篷伞,执法人员建议将四角棚伞撤除。奥斯卡酒吧承诺平时收起,只在下雨时临时挡雨。是金湖路街道办事处和执法部门已现场要求奥斯卡酒吧将该垃圾桶集中存放点撤除,该酒吧工作人员当场移走垃圾桶,完成整改。无
5 0601005号来电即墨区环秀街道办事处,东兴村胡某军在东兴东南岭村东南树林处,倾倒约10万立方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即墨区固废污染6月2日,即墨区政府组织环秀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倾倒垃圾地块位于环秀街道新材料产业园拆迁区域,共约20亩,该区域2021年初拆迁并完成场地清理。5月份以来,环秀街道办事处发现该处有倾倒垃圾现象,经估算,共有建筑垃圾约3000立方米、生活垃圾约400立方米、种植土约4000立方米(环秀街道办事处已报警,初步排除胡某军)。5月中旬,环秀街道办事处、即墨区环卫中心确定了处理方案:采取分类处置措施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和可焚烧垃圾筛选送至垃圾场无害化处理;建筑垃圾和种植土归类平整待建设项目(龙湖住宅项目二期工程)回填使用,至5月31日,已完成焚烧垃圾的全面清理和场地的平整。2.现场核查时,该区域场地已经平整,无垃圾堆存现象,正在进行密目网覆盖。是1.环秀街道办事处对整个拆迁场地进行密目网覆盖,至6月4日已完成。2.环秀街道办事处要求新材料产业园安装监控设施加强监管,同时安排人员对该地块实施流动巡查。无
6 0601006号来电即墨区鳌山卫西裹公墓,半山坡堆积大量垃圾,修建坟墓时的建筑垃圾也未清运。即墨区固废污染6月2日,即墨区政府组织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投诉人反映的场所位于鳌山卫街道西里村北山墓地。该处堆放塑料袋、花圈、杂草、烧纸等丧葬垃圾和当年建造坟墓时剩余的砖石等建筑垃圾,共约20立方米。是1.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对该处堆放的塑料袋、花圈、杂草、烧纸以及砖石等垃圾进行了清理,6月2日已清理完毕,并要求相关站所和村庄加强巡查监管。2.区民政局将加强对公墓的管理,宣传引导文明祭扫,保持公墓环境卫生。无
7 0601007号来电李沧区合川路18号院内,世纪宏广告公司,露天喷漆,异味扰民。李沧区大气污染6月2日,李沧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世纪宏广告公司”实为青岛世纪红广告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铁艺加工。生产工艺仅有切割、焊接、组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为环保豁免项目,不需办理环保审批手续。2.该公司实际位于李沧区合川路18号院内,涉嫌变更登记事项未办理变更登记(住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青李沧市监九改字〔2021〕001号),要求于6月17日前,将公司住所变更为实际地址。3.未闻到异味也未发现该公司建有喷漆设备及油漆、喷漆件等物料,但院内确有喷漆痕迹。该公司称院内喷漆痕迹为以前公司遗留,非本公司产生。现场走访周边单位人员,均反馈未闻到过明显异味。是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现场责令该公司不得从事喷漆加工,将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查处。无
8 0601008号来电李沧区书院路127号华易春之都,东东烧烤以及西侧的饭店,烧烤油烟扰民。李沧区大气污染6月2日,李沧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李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地点共五家从事餐饮经营的业户,其中:“东东烧烤”实为李沧区新理念东东啤酒屋、李沧区老街印象酒店、李沧区书院路大康三千里烧烤店,这三家饭店均办理营业执照,建有油烟净化器和高空排放烟道,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产生的油烟通过烟道进行高空排放。清洗维护记录齐全,现场无明显油烟味;但李沧区新理念东东啤酒屋使用的油烟净化器较为老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议更换新的高效环保型油烟净化器,该啤酒屋已于6月2日当天更新安装完毕。从现场情况分析,三家从事烧烤的饭店油烟虽经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但因距离居民较近,一定程度存在扰民情况。2.另外两家无烧烤,李沧区那些年社会主义餐饮店,经营炖煮类项目,无烧烤油烟产生;柏记水饺店,位于书院路123-3号,现已关闭,网点正在招租中。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检查,督促经营业户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确保油烟净化效率,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无
9 0601009号来电胶州市李哥庄镇小窑村,原村书记叶某春、叶善某占用村东路南的基本农田盖楼;村北的大湾,被现任书记叶某春抽沙,造成生态破坏,大湾里还有采沙船。胶州市生态破坏该件与第六批受理编号访受〔2021〕0518077号、第七批受理编号访受〔2021〕0519007号、第十二批受理编号访受〔2021〕X052410号、第十六批受理编号访受〔2021〕0528033号案件、第十六批受理编号访受〔2021〕0528093号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 6月2日,胶州市政府组织李哥庄镇政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地块位于李哥庄镇小窑村加油站东约100米路南侧,占地约4.85亩,现场为空地,无楼房:投诉人反映的湾塘为铁路三局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修建胶济铁路兰西编组站时在村东北原水塘的基础上取土而形成的湾塘,此后湾塘没有扩建改建。2.经核查,投诉人所反映的叶某春,于2002年至2015年期间担任李哥庄镇小窑村书记,叶善某为小窑村主任。该地块由小窑村村民叶某临时存放两个集装箱及木方、砖、台子板等建筑材料,目前已彻底清除。该地块权属单位为小窑村村委会,根据胶州市(2006年-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图显示,该地块规划地类为城镇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胶州市(2017年)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图显示,该地块不属于基本农田。现场未发现有采沙迹象和投诉人反映的采砂沉船。 3.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位置位于小窑村东北角的湾塘,湾塘内水质清澈,周边有农田,农田内种植作物为小麦,长势良好。该水塘上世纪50年代就存在,铁路三局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修建铁路在村东北原小水塘的基础上取土而形成的较大的湾塘。1994年未承包给个人之前,一直处于闲置状态;1994年时为该村村民叶某春与小窑村委签订了《承包鱼塘协议书》,承包期限自1994年3月23日至2004年3月22日,承包费用共计13万元,合同中没有界定承包面积;2004年至2007年,该鱼塘处于闲置状态;2007年至今承包给叶某年作为养鱼使用,承包合同上没有约定及界定承包面积。依据2019年湿地调查成果,该处湾塘认定为湿地,湿地类为:人工湿地,湿地型为:库塘。经现场勘验,湾塘边界清晰,边坡草地及芦苇等植被完整,湿地没有被侵占,现场未发现有采沙迹象和采沙历史,近年来也未发现该处发生过采沙卖沙行为,经对当事人叶某春调查及对村民询问了解,当事人叶某春也未对该水塘进行过扩建及挖沙采沙。否无无
10 0601010号来电之前反映的“莱西市水集街道李家疃村,青岛万图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清水稀释后排放,厂区周边有刺鼻气味,2号楼4楼西侧的水池气味刺鼻”问题,政府答复“要求企业整改”。该企业2007年投产至今,收到过多次整改通知,但是仍然冒黑烟、有恶臭气味,整改不能彻底解决问题,认为该企业不应存在于莱西市市区,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取缔;废渣(属于危险废物,骨渣含盐酸),政府答复投诉人被外运加工成饲料,不符合实际;2021年4月17日,该公司将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地沟油卖给姜山镇的饲料厂进行加工处理。反映多年未解决问题,怀疑执法人员存在渎职失职问题。莱西市大气污染、固废污染、其他该信访件与本次督察第二批访受〔2021〕0514047号、第五批访受〔2021〕X051703号信访件反映问题有重叠。6月2日,莱西市政府组织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龙水社区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青岛万图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位于经济开发区,距离最近村庄古城庄约800米。一期项目于2007年投产,环保手续齐全,于2020年4月27日停产并拆除设备。二期项目主要产品为饲料(骨粉、胶原蛋白肽)、保健食品及软骨素,于2011年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20年6月开始调试设备,因需升级改造重新报批环评,于2021年5月8日取得批复,目前根据环评进行停产改造。2.投诉人之前反映的“废水稀释排放、气味刺鼻”等问题为本次督查第五批访受〔2021〕X051703号信访件内容,该信访件经现场核查认定为不属实,目前已办结并向社会公布。3.本次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四处废气排放口均已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此次停产改造将对喷淋塔、布袋除尘、旋风除尘等环保设施进行升级,近几年公司自行检测及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监测中,臭气及其他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标。该公司供热烘干工序主要采用天然气锅炉和电锅炉,日常监管中未发现冒黑烟现象。根据第二批访受〔2021〕0514047号信访件反映问题,5月15日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无组织排放的臭气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厂界下风向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3,符合《恶臭气体排放标准》二级标准。3.2013年3月由莱西市城乡建设局批复了该公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4.根据该公司环评及批复,主要产品为软骨素、骨粉、油脂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骨渣,经加工烘干后为公司主要产品骨粉,经委托检测符合《饲料卫生标准》,销售给山东华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用作饲料加工;生产过程中的油脂为公司的主要产品,销售给青岛博爱合油脂加工有限公司,主要作为原料用做饲料用油和饲料油渣的加工,2021年4月17日即为产品油脂正常运输。5.投诉人多次反映“青岛万图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废水废气污染环境”问题,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也多次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2019年9月26日该公司水污染物排放超标被立案查处,处罚款10万元,其余检查中未发现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在检查结束后将具体的检查情况依法依规上报上级职能部门,均依法履行职责。否无无
11 0601011号来电投诉人对“即墨区潮海街道文富居小区8号楼楼下的墨城人家大酒店,夜间噪声、油烟扰民(0515016号)”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噪声一方面来源于屋内厨房的换气设备,另一方面烟气通过管道到达七楼楼顶的风机产生噪声,督察期间关闭设备规避检查,执法人员涉嫌包庇、纵容,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对解决涉民生问题敷衍塞责。即墨区噪声污染此件与第二批访受〔2021〕0514094号、第五批访受〔2021〕0517084号、第七批访受〔2021〕0519057号、第九批访受〔2021〕0521101号、第十九批访受〔2021〕0531116号信访件举报内容基本一致。6月2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潮海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墨城人家餐饮大酒店”为青岛墨城人家餐饮有限公司,2021年5月8日开始试营业,已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东北侧为古城文富居B1区住宅楼,最近住户房屋距离排风设备约30米。油烟净化设备和排风口安装在4楼楼顶平台(与住户的7楼相持平),风机已安装降频减噪设备。油烟机运转时,出风口产生一定声音。2.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分别于5月15日20:00及5月16日22:00委托青岛呈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到达现场进行噪声检测,进行检测时,该店厨房换气设备、排风设备、排气扇减频设备、降噪设施等均正常使用,昼夜间噪声检测结果均未超标准。3.6月1日20:30-21:00,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山东洁衍特检测有限公司对墨城人家楼顶油烟净化设备出风口和一楼空调外机进行了噪声检测,进行检测时,该店厨房换气设备、排风设备、排气扇减频设备、降噪设施等均正常使用,检测结果显示昼间噪声均未超标准(22:00后设备不再使用)。是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青岛墨城人家餐饮有限公司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一旦出现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转的情况,须立即停止营业,正常运转后方可营业;同时,合理安排经营时间,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根据各自职责加大对青岛墨城人家餐饮有限公司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定期对接沟通周边临近居民,一旦出现油烟、噪声超标现象立即依法处置。无
12 0601012号来电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匡家岭村西,板桥宴酒业院内隐藏一无名塑料颗粒加工厂,夜间作业直排污水、异味扰民;村西沿主路两三家无名预制件加工厂扬尘严重;村西沿主路五六家无名钢铁铸造厂异味扰民。胶州市大气污染、水污染6月2日,胶州市政府组织三里河街道办事处、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匡家岭村西门口悬挂有板桥宴酒业有限公司标识的院内有一家塑料制品加工作坊,该作坊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无环保手续。该作坊2020年10月份搬迁到板桥宴酒业有限公司院内,2021年2月底因经营不善停产,主要从事汽车挡泥板的生产,主要工艺为:塑料加热挤出-切割-成品,冷却水循环使用。现场有塑料挤出设备两套,其中一台已损坏拆解。该作坊未配套建设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生产时有有机废气,易产生异味。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存储于大桶内循环使用,现场核查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2.村西沿主路有两家预制件加工厂。其中一家预制件厂为胶州亮刚水泥制品厂,位于匡家岭村主路南侧,距离村庄最近民房约400米,门口未悬挂任何标识。2014年1月取得营业执照,未办理环保手续。该厂主要利用自家现有场院进行生产,工艺为:砂石混凝土搅拌-浇筑模具成型-晾干出售。现场检查时,该工厂未生产,厂区道路未硬化,地面有灰土,存在扬尘隐患。另一家预制件厂为青岛金晟昶泽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匡家岭村主路南侧,距离村庄最近民房约100米,2017年3月取得营业执照,未办理环保手续。该厂主要利用自家现有场院进行生产,工艺为:砂石混凝土搅拌-浇筑模具成型-晾干出售。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地面进行了硬化,地面有积尘,存在扬尘隐患。3.村西沿主路排查发现三家铸造工厂,分别为青岛星原铸造机械有限公司、青岛聚宝来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和青岛福润源船舶配件有限公司,三家铸造工厂均从事铝质小机械部件铸造,根据订单间断性进行生产。青岛星原铸造机械有限公司,2005年1月取得营业执照,已办理环评手续(编号2007-306)。该公司主要利用自家现有场院进行铝质机械部件铸造及机械加工生产,生产工艺为:铝锭-气炉融化-注入翻砂模具-冷却成型,制芯、浇铸工艺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和少量有机废气产生,配套建有脉冲除尘器处理设施。青岛聚宝来机械铸造有限公司,2004年7月取得营业执照,已办理环评手续(手写登记表无编码)。该公司主要利用自家现有场院进行铝质机械部件铸造及机械加工生产,生产工艺为:铝锭-气炉融化-注入翻砂模具-冷却成型,其制芯、浇铸工艺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和少量有机废气产生,配套建有脉冲除尘器处理设施。青岛福润源船舶配件有限公司,2009年11月取得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该公司主要利用自家现有场院进行铝质机械部件铸造及机械加工生产,生产工艺为:铝锭-气炉融化-注入翻砂模具-冷却成型,制芯、浇铸工艺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异味,配套建有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是1.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因无名塑料加工作坊不具备完善废气处理设施和办理土地、规划、环保等条件,无整改提升价值,决定予以关停取缔,限期6月12日前完成生产设备去功能化拆除。2.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责令胶州亮刚水泥制品厂、青岛金晟昶泽建材有限公司停产整改,未取得相关手续、完善扬尘治理措施之前,现场不得从事预制件加工行为。3.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将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加强对青岛星原铸造机械有限公司、青岛聚宝来机械铸造有限公司的执法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4.青岛福润源船舶配件有限公司未办理相关手续,不具备从事铸造生产条件。三里河办事处要求其不得从事铸造生产,在胶州市近期开展的铸造行业集中整治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处置。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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