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研究决议:本公司注册资本从200万元减至10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MA3RX8MY7N)
特此公告
青岛新理工智赢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9日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研究决议:本公司注册资本从200万元减至10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MA3RX8MY7N)
特此公告
青岛新理工智赢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