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十版)
序号 受理编号 受理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06X052001号来信李沧区晓翁村西流庄的晓翁村河(振华路57号以北至升平路以南段)约500米,被占用河床建设各类工厂。由于河床被占,导致上游冲下的污泥堆积在升平新城小区,导致小区排污困难,垃圾成堆。李沧区 固废污染、
其他
5月21日,李沧区政府组织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沧口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李沧区晓翁村西流庄的晓翁村河(振华路57号以北至升平路以南段)约500米,是晓翁村河的暗渠段,该区域是1994年规划建设的商业网点房,均有合法手续。2020年8月,按照省、市两级河长办公文要求,李沧区对晓翁村河周边的商业网点房及其他建(构)筑物进行卫星遥感定位核查。经核查该区域手续合法,不属于违章占用。2.升平新城小区现场无污泥堆积、垃圾成堆情况。升平新城小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小区污水管道为小区专用排水设施,接入振华路污水主管道,与李沧区升平路至振华路已暗渠化的河道没有联通。小区管线排水正常,小区内生活垃圾按时清运。 否无无107X052002号来信崂山区北村小区(高新居民一小区)46号楼101户,为食品加工点。噪声、异味扰民,使用中型煤气罐存在安全隐患。崂山区 噪声污染、
大气污染、
其他
5月21日,崂山区政府组织中韩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投诉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食品加工点”实为北村小区46号楼101户住宅用房,面积约70平方米,现由唐某花一家人租住。2.经核查,当事人唐某花在租住房内煮茶叶蛋和稀饭,早晨外出经营流动早餐,室内有管道天然气设施,同时使用两个15公斤的液化气罐,未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器,存在安全隐患。是1.区城市管理局对当事人进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并告知其瓶装液化气和天然气混用的危害,当事人主动提出停止在此加工。2.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队于5月22日和23日分别对该住户进行抽查,均未发现煮茶叶蛋和加工其他食品等行为。3.中韩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对当事人两个液化气罐进行依法暂扣。无108X052003号来信市北区海伦路街道四流南路7号北岭山公园南坡靠近南昌路的山体被破坏,林地被毁,房地产建设导致公园缩小,平缓地势形成断崖,利用围墙圈地,并在围墙东侧堆放垃圾。市北区生态破坏5月21日,市北区政府组织海伦路街道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北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核查情况如下:1.根据《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青岛市市北区南昌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北岭山公园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属于建成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正商红枫谷小区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青岛市老年活动中心规划用地性质为文化活动设施用地。正商红枫谷小区及青岛市老年活动中心均位于北岭山公园绿地以外,不存在房地产建设导致公园缩小的问题。2.内容与第四批序号24访受〔2021〕0516024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2015年8月,青岛郁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施工建设正商红枫谷及海山慧谷项目期间,在正商红枫谷小区北侧以外存放了回填用土。因青岛市老年活动中心建成后,堵塞了向外运送回填用土的道路,致使该回填用土未能及时外运。经核查2012年6月、2019年6月、2020年6月、2021年4月的卫星影像,存放回填用土的区域,无树木林地。不存在破坏山体、林地被毁的问题。3.正商红枫谷小区北侧与北岭山公园接界处、青岛市老年活动中心西侧与北岭山公园接界处,因地势高差(北岭山公园地势高于正商红枫谷小区及青岛市老年活动中心)设置了挡土墙及围墙,不存在利用围墙圈地的问题。4.青岛郁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青岛市老年活动中心与北岭山公园围墙东侧空地铺设临时道路,用于向外运输回填土车辆和绿化整治车辆临时通行,清运完成后恢复原样,无垃圾堆放。是1.5月21日,海伦路街道办事处督促青岛郁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加快回填用土清运,5月25日已完成清运。2.海伦路街道办事处组织青岛郁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对已完成清运区域进行绿化整治,主要包括种植树木和草皮,计划于6月30日前完成。3.海伦路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严查毁坏山体、树木的违法行为。无109X052006号来信城阳区棘洪滩街道,祥茂河被下崖村书记孙某波、及上崖村、古岛村等村霸疯狂盗挖高达1000余万立方米,而后填埋工业、生活、建筑等,祥茂河受到严重污染。城阳区 固废污染、
生态破坏
5月21日,城阳区政府组织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棘洪滩街道下崖社区、上崖社区、古岛社区自北向南分布于祥茂河西侧,祥茂河流经段约2.5公里。上述三个社区相对的祥茂河东侧,为高新区工业区,工业区在2002年前为南万盐场。2.2002年至2003年,原南万盐场正阳路以北区域转让给城阳区政府,用于工业区建设。为抬高工业区建设标高,上述三个社区村民结合对祥茂河清淤拓宽,取土运至原南万盐场区域。祥茂河由原先20多米拓宽至平均100多米,提高了泄洪、滞洪能力。3.经核查,下崖社区、上崖社区祥茂河流段西岸存在两处渣土堆。一处约长95米、宽40米、高12米,约4.6万立方米;另一处长约110米、宽35米、高5米,约2万立方米。两处渣土堆均用密目网覆盖,为上述二个社区旧村改造废弃土方临时存放,用于后期祥茂河综合治理工程(2020年6月由城阳区政府组织实施)。4.棘洪滩街道办事处于5月24日,对两处渣土堆的8个不同点位开挖,渣土均为建筑垃圾,无工业和生活垃圾。5.现场检查祥茂河,水质清澈,河面未见漂浮垃圾。6.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于5月6日、10日、17日对祥茂河河东路桥采样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数据显示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标准,达到河道水质考核标准。否无无110X052007号来信莱西市姜山镇后山村,王某旭奶牛场直排污水。异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莱西市水污染、大气污染5月21日,莱西市政府组织姜山镇政府、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奶牛场”为莱西呈旭畜牧养殖场,位于后山村村西养殖小区北侧,不属于姜山镇禁(限)养区,东面约200米为后山村居民区,其余方向为其他养殖场或空地、农田。2.该养殖场主要从事奶牛养殖,现存栏130头,属规模化养殖,环境影响登记表已备案。建有一座粪便堆积发酵棚和一座三级污水沉淀池,产生的粪污经发酵处理还田,未发现养殖污水外排现象。3.该养殖场西侧有一条自东向西的自然沟,沟内存有约3立方米的积水和零星的生活垃圾;东侧空地存有少许粪便;现场有轻微异味。是1.莱西市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跟踪管理,禁止粪便露天堆放行为,要求彻底清理养殖场东侧粪便和西侧排水沟,截至5月22日已清理完毕;2.要求该养殖场定期对厂区内粪污进行清运,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措施。无111X052009号来信城阳区夏庄街道华阴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杨某会,毁坏山林,破坏植被2000多亩。城阳区生态破坏5月21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夏庄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杨某会,中共党员,现年62岁,自1996年至今担任夏庄街道办事处华阴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2.华阴社区属崂山水库移民村,由16个自然村组成,总面积约7410亩,其中山林面积约4600亩。社区2014年对东流水原防火通道拓宽整修中改变山体面貌91亩,砍伐、清除、移植槐树、黑松等林木300余棵,按照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于2017年9月23日前完成了91亩山体恢复和绿化,共计补种1500颗苗木。该案件于2018年6月8日由街道和林业等部门通过验收并于2018年6月14日完成销号,无问责。2018年6月以来,夏庄街道办事处多次巡查,未发现新的毁林和破坏植被现象。否无无112X051504号来信西海岸新区高家台社区,1.收取周边建筑垃圾,倾倒在窝洛子河(泄洪道)河边,至今垃圾堆积达7万立方左右;2.高某指使人员砍伐窝洛子河两边林地树木。 西海岸
新区
固废污染、
生态破坏
此件与第三批访受〔2021〕0515030号、访受〔2021〕0515072号案件反映问题基本一致。5月21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高家台社区为旧村拆迁处,位于开城路北,窝洛子河以西。村东侧为窝洛子河非饮用水源地,发源于周家夼水库,周家夼水库依靠雨后汇聚地表水汇集外,无其他新水汇入,该水库除主汛期降雨量大时会通过溢流口泄洪外,其余时间均不会出现泄洪,导致该河道长期处于枯水,目前已断流。高某现任高家台经济组织社区支部书记。2.经核查,2020年12月,高家台社区通过覆土和植树方式,对河道西侧进行绿化提升,由青岛长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该位置进行填土,所填用土含部分建筑垃圾。3.2021年4月17日,收悉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序号2受理编号20210421-19号信访件后,长江路街道办事处经现场核实,发现发现窝洛子河河道西岸,高家台进村路以北,原高家台旧址东北角处部分堆土占用窝洛子河泄洪河道约3000平方米。街道立即组织整改,于4月23日将河道管理红线内土堆清理完毕。4.2021年5月21日,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水务)现场检查,未发现建筑垃圾。5.经核查,青岛长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该位置进行填土时已无树木,无毁坏树木行为。该区域树木为居民薛某英,高某奕自有,约有白杨、槐树60余棵。2020年9月份,村民薛某英,高某奕自行对自家林地范围内的树木进行采伐、出售。是1.由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负责,于11月30日前,恢复该区域植被。2.由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加强河道及周边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无
备注: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第八批信访举报件共计142件。截至5月28日,已办结112件,正在办理30件,待办理完毕后向社会公开。已办结112件案件中,属实79件,不属实3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