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八批)

青岛日报 2021年05月29日

青岛日报2021年05月29日版面

序号 受理编号 受理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0520001号来电莱西市店埠镇渚洲村沿着江渚路往西走,大沽河东岸大坝的排水渠附近有生活垃圾堆积,下雨时垃圾污水随雨水排到大坝东岸鱼塘(约10亩,两条村里主道之间)内导致无法经营。莱西市固废污染、水污染5月21日,莱西市政府组织店埠镇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鱼塘”实为渚洲村西南角距村庄约30米处的水塘,占地面积约为8.5亩,水面面积约3.4亩。此水塘为农田灌溉储备用水,2007年由本村村民承包,承包后从未办理过水域滩涂养殖证,且自2013年开始,因天气干旱,水塘缺水,无法养殖,不存在经营行为。下雨时,村内的雨水会沿水塘东南端的水渠由东至西流入水塘,携带入部分垃圾。现场核查时,在水塘东南端岸边发现有少量的农作物秸秆、干杂草、废弃塑料袋等生活垃圾,占地面积约80平方米,体积约15立方米。2.经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塘进行现场取样检测,水塘中化学需氧量浓度为44mg/L,氨氮浓度为0.535mg/L,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是1.店埠镇政府立刻组织机械对该处生活垃圾和秸秆废弃物进行清运,于5月21日上午清运完毕。2.店埠镇政府要求渚洲村村委加强对该处水塘附近的卫生巡查工作。为防止村民在此处继续随意倾倒垃圾,已将现场用围网进行隔离。3.店埠镇政府将立即加强入户宣传,提高村民环境卫生意识,自觉将生活垃圾投放至垃圾箱内,杜绝此类有垃圾死角问题的发生。无

 20520002号来电莱西市日庄镇塔东泊村,党支部书记以挖排水沟为名挖沙卖沙,损坏自家西侧的基本农田。莱西市生态破坏5月21日,莱西市政府组织日庄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挖排水沟”实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整治工作中铺设污水管道及修建污水收集池。原计划收集池占地约6平方米,位于东泊村党支部书记所有耕地内,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2.2021年5月初开挖建设污水收集池,施工初期因个别村民不同意停止施工,停工前开挖土石方共约2立方米,不存在卖沙行为。日庄镇政府接到群众反映开展调查后,责令塔东泊村、施工单位重新规划污水收集池,对已开挖地块恢复原状。3.5月21日现场核查时,开挖的土地已经回填恢复原状。是莱西市政府将责令各镇街在全市生活污水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用地合规合法,发现违规问题依法查处。无30520003号来电平度市旧店镇南董家村西,较大规模养猪厂,夜间抽污直排村西的河,联通尹府水库,噪声污染严重,臭味刺鼻。平度市 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

 5月21日,平度市政府组织旧店镇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水产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较大规模养猪厂”为南董家村西程琨法养殖小区,养殖小区内3家养殖场仅平度市程琨法生猪生态养殖场已投产。平度市程琨法生猪生态养殖场位于平度市旧店镇南董家村村西北,建于2020年9月,于2020年11月份投产,已办理营业执照和环评。该场设计存栏1500头,目前存栏生猪1200头。已配套建设了沉淀池和黑膜氧化塘,均正常使用,并达到防雨、防渗、防溢流要求。平度市荣耀金猪生猪养殖场和平度市法程琨生猪养殖场已建设均未投产。2.平度市程琨法生猪生态养殖场东侧河流为郝家河,汇入猪洞河后流入尹府水库。猪舍采取水泡粪粪污处理工艺,固体粪便在猪舍底部发酵8个月后,进入沉淀池沉降,最后须进入氧化塘酵解后还田利用。现场无污水流入郝家河的痕迹,不存在污染尹府水库水质的现象,场区干粪棚正在进一步建设,场内无固体粪便堆积,现场存在异味。该养殖场猪舍采取全封闭养殖模式,现场未发现明显噪声。5月22日,旧店镇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郝家河水质和场区周边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未超标。根据河长制要求,村级河湖长每月对郝家河、猪洞河开展四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是1.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已于5月21日对其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企业干粪棚已于5月23日整改完成。5月24日,三家企业负责人均已签订承诺书保证不会发生粪污直排河道行为。2.平度市旧店镇政府将会同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等加大对辖区内养殖场户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迅速整改,促进辖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无

 40520005号来电李沧区湘潭路街道重庆中路873号中南世纪城三期12号楼南侧,物业设置垃圾厂,持续2-3年倾倒、存放建造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夜间清理时噪声扰民严重。李沧区固废污染、噪声污染5月21日,李沧区政府组织湘潭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李沧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中南世纪城三期2018年底交付使用,物业公司为方便并规范小区居民处置建筑装修垃圾,根据《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标准(试行)》,在该小区12号楼南侧空旷地设置一处建筑装修垃圾暂存点,暂存点只做临时堆放,日常根据居民投放量,投放够一车的量即安排人员、车辆进行清理,物业公司定时安排人员和车辆入场进行清运清理。2.因物业公司近期未安排垃圾清运,导致现场存在大件垃圾和建筑装修垃圾,占地面积约20平方米,无生活垃圾堆放,曾经在夜间清理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对中南物业公司下达《督查单》并约谈该公司负责人,现场已督促物业公司将场地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对场地进行除尘平整,设置明显标志。是1.区城市管理局将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中南物业公司不良信息扣分处理。2.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督促物业公司规范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设置,做好日常除尘、清运工作,禁止在夜间敏感时段清运垃圾。同时加强小区内巡查,及时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为居民创造良好居住环境。无

 50520006号来电莱西市日庄镇三曲埠村沿中心路下坡后南侧,不知名养猪厂(赵某所有)污水直排厂区外化粪池,臭味刺鼻。莱西市大气污染5月21日,莱西市政府组织日庄镇政府、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养猪厂位于日庄镇三曲埠村西南侧,目前存栏量母猪8头、肉猪约80头,不属于规模化养殖,无需办理环评登记表,所处位置为适养区。养殖场建有粪便发酵棚及三级沉淀池,粪污经过发酵和沉淀后,定期用于自家10亩梨园施肥,有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2.经核查,该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场区四周无污水外排痕迹。配套的三级沉淀池位于养猪场西侧厂区外,在自家土地范围内,容量约20立方米,顶部覆盖严密。投诉人反映的“污水直排厂区外化粪池”实际为粪污进入三级沉淀池处理。3.该养殖场距离最近居民住宅约6米,沉淀池距离居民住宅约20米,现场干粪发酵棚内粪便积存较多,养殖异味明显。是市农业农村局下达《养殖场户配建情况现场检查和整改意见书》,要求该养殖户立即清运发酵棚内存积粪便,科学还田利用;清理场区内外环境卫生,采取遮盖粪便、喷洒微生物除臭剂、饲喂低蛋白日粮、饲喂复合酶制剂等方式消除养殖异味;沉淀池每次抽取粪污后做好密封。截至5月23日,发酵棚粪便已清理完成,其他消除异味方式将常态化保持。无

 60520007号来电西海岸新区宝山镇吕家村,村西北方向山顶风力发电附近及多块区域,存在挖沙卖沙现象(系原村主任吕某所为),破坏基本农田,用石头、垃圾填埋,并用薄土覆盖,现已平整表面开始耕种。举报人曾被恐吓,私家车被撞。西海岸新区生态破坏5月21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宝山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黄岛公安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多块区域”实为吕家村西北方向山顶风力发电附近约60.7亩基本农田,系吕某竹(原吕家村村委会主任)自2021年3月起租赁此处用于种植玉米等农作物。2.经查看,现场发现约50立方米建筑垃圾,主要为石渣,是吕某竹在宝山镇洋河治理工程中所挖,放到其所承包地内,晾干后清运出去。未发现挖沙作业痕迹,用挖掘机深挖多处检查后,未发现有石头、垃圾填埋情况。经区自然资源局现场核实,该区域未破坏农田耕种条件。3.经询问公安部门,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关系恶劣,当时是双方互相说了几句狠话,是否构成恐吓和私家车被撞两个问题公安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之中。否无无

 70520009号来电之前反映的“即墨区段泊岚镇刘家庄社区,村东南的路某砂浆厂,扬尘污染严重”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查处后,该企业白天停产、夜间偷干。即墨区其他此件与第五批次编号为“访受〔2021〕0517023”及“访受〔2021〕0517047”的信访举报内容基本一致。5月21日,即墨区政府组织段泊岚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砂浆厂实为青岛信恒通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段泊岚镇刘家庄社区东南约1公里,东侧为军威驾校,南侧为南城路,西侧为规划路,北侧为珠宝加工厂。2.该公司建有干粉砂浆生产线一条,年产30万吨干粉砂浆;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厂区有雾炮一台、洒水车一台,入门处设置洗车台,已办理了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3.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厂区未露天堆放料堆,全部置于车间内,装卸料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废气处理设施能正常运转,但厂区洒水抑尘措施不到位,地面有落尘。4.查阅2020年9月检测报告,企业颗粒物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的限值要求。5.5月21日,现场仍未生产,厂区粉尘已清理干净。经走访该公司附近加油站员工,均表示该公司5月20日夜间未生产,5月21日段泊岚镇政府对该公司进行夜查,截至当晚21:00,未发现夜间生产行为。是1.5月18日,段泊岚镇政府要求青岛信恒通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立即清理厂区粉尘,当天已完成;提高洒水频次,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规范运行,避免产生环境污染。公司正常生产后要立即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对有组织、无组织颗粒物浓度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2.段泊岚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将加大对该公司的检查力度,根据废气检测结果依法予以处理。无

 80520010号来电城阳区夏庄街道水青花都三期小区,靠近青银高速一侧,车辆通行噪声扰民,建议尽快加装隔音屏。城阳区噪声污染5月21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夏庄街道办事处、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水青花都小区三期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目前仍在建设中。据三期建设项目总平面图与区域规划图比对,小区距青银高速最短直线距离约101.5米,符合《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至少100米的规定。2.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于5月21日14:40和22:10两次在该小区临近青银高速处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为昼间60.9分贝、夜间54.6分贝,均超过《青岛市市区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Ⅱ类区声环境质量标准(标准值:昼间60分贝 ,夜间50分贝)。3.夏庄街道办事处于2020年5月14日、6月24日先后二次致函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安装水青花都一、二、三期及瑞云安置区的隔音屏,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9月8日批复同意建设水青花都一、二期及瑞云安置区段隔音屏,因小区三期未建设完成,隔音屏建设未获批建设。目前,水清花都小区一、二隔声屏正在建设中,5月底前完成。是1.夏庄街道办事处按程序向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建设水青花都小区三期隔声屏建设相关手续。2.夏庄街道办事处责成小区开发商青岛鑫江置业集团提前做好隔音屏设计等前期工作,待获得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后,及时开工建设隔声屏,确保与水青花都三期工程同步竣工。无

 90520013号来电城阳区城阳街道后桃林社区,村民于某在文阳路北、宁城路以西的自然洼地收费填埋垃圾,覆盖沙土后在此处建厂进行洗沙筛沙,扬尘、噪声污染扰民。近期覆盖了绿网。城阳区大气污染、噪声污染5月21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城阳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阳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自然洼地”,在1994年初为一采石场,2005年6月根据国家矿产资源管控要求采石场被关停,社区将此处租赁给本村村民于某山用于外来石渣加工至今。由于原来的采石坑地势低洼,雨季会形成水坑,为了安全需要,石渣加工产生的废弃物就地填埋,并有偿收纳周边施工工地产生的废弃渣土、石块、砖块等建筑废弃物在此填埋,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于某山未经批准擅自受纳建筑废弃物行为依法立案查处(青城行执立案字[2021]第683号)。2.经核查,原采石坑内有长约30米、宽约35米、高约3米,约3000多立方米的建筑废弃物堆,2021年5月12日,进行表面覆盖种植土、防尘网,堆体整体低于边界路面约2米。3.城阳街道办事处组织机械在该地块不同方位开挖了6个长3米、宽3米、深2米的深坑,均未发现有生活垃圾、工业垃圾。4.2020年3月18日,城阳街道办事处对该地块一洗沙点进行取缔,对洗沙设备切割拆除。之后,城阳街道办事处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加强联合执法,及时消除洗沙筛沙等违法行为,加强扬尘污染管控。5.现场发现有一处废弃洗沙设备,表面严重锈蚀,无使用迹象,未发现筛沙设备。现场无场房,无噪声,无明显扬尘。是1.城阳街道办事处对约3000立方米的建筑废弃物进行清理外运,计划6月20日前完成。清运完成后,对裸露地面进行防尘覆盖。2.城阳街道办事处责成后桃林社区对该区域加强管护,优化环境,杜绝乱倒乱占问题。无

 100520015号来电胶州市铺集镇牛沟村,村周边有多家养殖厂,粪便堆存在厂区内,异味严重,粪便随雨水污染周边水源。胶州市大气污染、水污染5月21日,胶州市政府组织铺集镇政府、胶州市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牛沟村周边共有16家养殖场(户),其中13家养殖场(户)已空栏,未养殖,仅有三家养殖场(户)仍进行养殖,分别是牛沟三村甘某华养殖场、任某杰养殖户、甘某正养殖户,均不在禁养区范围内。2.甘某华养殖场,养殖肉鸡,现存栏10000羽,为规模化养殖场,配建了干粪池(250立方米)、污水储存池(12立方米)。日常养殖期间无污水产生,污水池在鸡出栏时冲洗养殖场使用,冲洗废水流入污水池后,外运至农田灌溉,现场有异味。3.任某杰养殖户,养殖生猪,现存栏32头,为散养户,未建设干粪池、污水储存池,养殖产生的粪污从猪舍流淌至西墙外自家林地中,现场有异味。4.甘某正养殖户,养殖生猪,现存栏65头,为养殖专业户,配建干粪池(120立方米)、污水储存池(35立方米)。因污水储存池陈旧破损,未及时清运导致粪污外溢流淌至猪舍前一处自然形成的水沟内,现场有异味。5.甘某华养殖场距离村内水井170米,任某杰养殖户距离村内水井150米,未发现上述养殖场废水外排的情况。甘某正养殖户距离村内水井100米,粪污外溢流淌至猪舍前一处自然形成的水沟内,下渗可能会污染水井。铺集镇政府现场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三个村水井全部取样检测,所检地下水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限值要求。是1.铺集镇政府将加强对牛沟村周边养殖场户的管理,责令养殖场(户)定期清理粪污,经发酵处理后施入农田;定期使用除臭剂消除异味,同时要求其加强防渗、防溢流设施维护,避免设施陈旧,造成渗漏。2.甘某正养殖户已于5月27日,完成了破损沉淀池的修葺整改。3.目前任某杰养殖户已退出养殖,将存栏的32头猪卖出,现场粪污均已清理干净。无

 110520016号来电城阳区流亭街道白沙河路297号对面,白沙河运动公园门口附近,有人在此下地笼、下网钓鱼。城阳区生态破坏5月21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流亭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对白沙河运动公园2000米范围进行排查,在八仙过海雕塑处,发现河中央存在捕鱼网具一套,立即进行了销毁。是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流亭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等加大对白沙河河道的日常巡查力度,对捕鱼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无

 120520017号来电即墨区段泊岚镇袁家庄村,现任村书记袁某某将村东南饮水水渠的护河堤坝挖土卖土,导致污水排入水渠。即墨区生态破坏5月21日,即墨区政府组织段泊岚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袁家庄村东南饮水水渠护河堤坝实为五沽河干渠调水项目的水渠,为灌溉用水,位于袁家庄南侧,距离袁家庄村约800米,两侧均为农田,主要是从五沽河调水用于周边农田的灌溉。2.现场护河堤坝为石头水泥浆砌,被自然生产植被覆盖,沿渠排查袁家庄范围内的2公里堤段,周围均为农田,无污水排放,未发现挖土及污水排入水渠的现象。否无无130520019号来电城阳区棘洪滩街道港北社区鳌东路路东、铁路往北第一个红绿灯以东,四方机场特修厂东门附近王某某的青岛鑫源春奶牛养殖场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业用地,院墙紧邻羊毛沟北侧支流,无环保手续,有异味。反映多次未解决。城阳区大气污染、其他5月21日,城阳区政府组织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王某某的青岛鑫源春奶牛养殖场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注册,2019年5月将公司注销,该养殖场占地约31.8亩。2016年王某某与棘洪滩街道和港北社区签订了土地使用三方协议,使用年限为20年。2017年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青城国土资函〔2017〕2号),不存在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2.2020年5月城阳区调整划定畜禽禁养区,王某某的养殖场位于禁养区以外,院墙外为羊毛沟支流,现存栏33头奶牛,无粪便外流问题。场内建有牛棚,地面硬化,铺设土层,粪便定期清理并用于农田施肥,无沉淀池。3.养殖场周边600米范围内无居民区,场外未闻到异味,场内牛棚附近有轻微异味。4.养殖数量未达到《山东省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100头以上的规模数量,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5.2019年以来共接到六次相似信访问题,其中,三次投诉无环评手续,两次投诉违规使用土地,一次投诉排放污水。经核查,以上投诉问题均不存在。否无无

 140520020号来电崂山区沙子口街道亭云山庄,东侧100米有加工厂(一排蓝色平房),生产过程产生粉尘。崂山区大气污染5月21日,崂山区政府组织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加工厂为青岛锦和盛商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机械设备租赁,注册地址为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王家村社区。该公司一处厂房位于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坡前沟社区厂区北侧(即亭云山庄东侧100米),为一排蓝色平房,平房内无生产设备,一直闲置。否无无

 150520021号来电李沧区世园街道卓越千山外15号楼前摆放若干垃圾桶,有异味,占用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隐患。李沧区大气污染、其他5月21日,李沧区政府组织世园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区应急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投诉人反映的区域为该小区物业转运生活垃圾中转桶存放的位置。现场有垃圾桶约20个,周边有轻微异味,所有垃圾桶均沿消防通道两侧摆放,未占用消防通道。区物业办公室现场下发整改《督查单》,要求在垃圾转运选址和时间上进行优化。目前,物业已将转运位置调整至达川路对面区域,将每日上下午两次转运改为一次,每日下午5:00以后出桶,垃圾清运车大约下午6:00转运,尽量降低垃圾桶集中摆放时间。是1.世园街道办事处已要求物业提升垃圾桶日常管理,不冒溢,不洒漏,合盖摆放,定期冲洗,尽力降低味道扩散。2.世园街道办事处将联合物业积极推进探索垃圾分类智能化,在引导居民正确分类的基础上,借助智能化管理优化垃圾桶运转模式。无

 160520022号来电西海岸新区长江路街道庐山路102号天泰阳光海岸,西侧太行山路交通噪声扰民,汽车尾气影响居民生活,建议设置隔音屏。西海岸新区大气污染、噪声污染5月21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天泰阳光海岸小区”建成于2002年,位于太行山路东侧,小区围墙距离太行山路约6.3米(绿化带宽度2.8米,种有灌木和高度10米以上乔木)。太行山路为双向六车道,限速60公里/小时,学校路段限速30公里/小时。除已办理通行证的中小货车外禁止货车通行。2.太行山路为城区南北主干道,车流量较大,早晚高峰尤其突出,且有办理通行证的中小型货车经过,居住在天泰阳光海岸的居民会受到来往车辆的噪声和汽车尾气影响。3.居民楼临路建设是当前城市的普遍现象,车辆行驶过程带来噪声影响不可避免,车流量大的道路更为突出。隔声屏对处在同一平面上的声音会起到一定的隔声效果,但对于高于隔声屏的建筑物,不会起到隔声的效果。因此,通过在市政道路安装隔音屏并不能根治噪声问题,目前尚未发现哪个城市采取此种措施。目前常见的隔音屏是在临居民楼的城区高架桥、地上轻轨两侧安装。现实生活中,如果家中的窗户密闭性好,也会有效解决噪声影响。是1.由开发区公安分局负责,加强货运车辆禁行管理,严厉查处货运车辆闯禁行违法,并在办理货运车辆通行证时,严格规定车辆的通行路线与通行时间,降低对居民生活的影响。2.由开发区公安分局负责,加大该路段路面管控力度,对乱鸣笛等易产生噪声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3.由区城管局负责,加大太行山路段苗木养护力度,维护苗木长势良好,充分发挥绿色植物在隔声降噪、净化空气的作用。无

 (下转第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