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五批)

青岛日报 2021年05月26日

  (上接第十版)

 序号 受理编号 受理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14访受〔2021〕0517114号来电胶州市里岔镇米家庄村北有湾(长200米,宽60米),企业污水外排至湾内,排污管位于湾西,导致水体被污染,要求查处排污企业。胶州市水污染5月18日,胶州市政府组织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里岔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水湾位于胶州市里岔镇米家庄村北200米,为一处平塘,东西长约200米,南北宽约60米。湾西侧有一处排水水泥管,管径50公分,为镇政府建设的雨水管,主要用于下雨时汇集周边雨水补充湾内水源。现场检查时,该排水管有水流排出,水流清澈无异味。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湾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2.该湾的西侧为青岛盈宏电器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电器配件,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建有化粪池,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该湾的北侧是青岛金华龙服饰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服装生产,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建有化粪池,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经排查周边雨水管网,未发现企业排放污水行为。否无无

 115访受〔2021〕0517115号来电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北京路御花园小区北侧1903社区餐厅,无内置烟道,油烟直排,要求拆除外置烟道。胶州市大气污染5月18日,胶州市政府组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该餐厅网点无内置烟道,其配套建设了外置烟道及油烟净化设施。排风管道经建筑物后面绕至网点房建筑物顶部,排风口向北侧排放,没有朝向易受影响的南侧居民楼,排放口与居民楼的距离15米,排放口抽烟器处设置隔音设施。经查阅该餐厅自行第三方油烟检测报告显示,其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但该餐厅所在网点距离居民楼较近,其产生油烟对周围居民产生一定影响。是1.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该餐厅定期清理油烟净化设施,减少油烟排放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2.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加大对该餐厅的巡查力度,最大限度的减少其产生的油烟排放。无

 116访受〔2021〕0517116号来电胶州市铺集镇孙家村村西青岛全德润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过程产生异味。胶州市大气污染5月18日,胶州市政府组织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青岛全德润塑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胶州市铺集镇孙家村西南侧,距孙家村最近距离约400米,2011年12月建成,2012年12月投入生产,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配套建设了三套废气处理设施,办理了环保审批验收手续。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经查阅该公司2020年11月的检测报告,该公司有组织废气排放及无组织废气排放均合格。该公司生产车间周边无异味。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于5月18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进行有组织有机废气及周边有机废气及臭气度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否无无

 118访受〔2021〕0517118号来电市北区洛阳路街道郑州路与周口路交叉路口有建筑工地(位于郑州路路南),夜间露天施工,缺少密封网,有扬尘。市北区大气污染5月18日,市北区政府组织洛阳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区城市建设更新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核查,位于郑州路与周口路交叉路口的建筑工地为青岛地铁集团的地铁施工场地,施工时间为每日6:00-22:00。场地四周已围挡;少量裸露施工场地未覆盖。是1.洛阳路街道办事处责令施工单位对裸露施工场地进行密封网全覆盖。施工单位已于5月18日当天整改完成。2.加大对该建筑工地及周边区域的巡察力度,每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督导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施工时间,加强扬尘控制管理。无

 120访受〔2021〕0517120号来电平度市南村镇大西头西村水湾的上游尹某秋没有土地使用证手续建设的养牛场大约存栏100多头,污水未经处理排在水湾里,污染水质,当地环保答复有环评手续有化粪池,举报其将牛粪实际是2-3天倒至朱诸路旁边的大沟里,其它的排在湾里污染水质。平度市 污水污染、固废污染

 5月18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南村镇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 经查,尹某秋养牛场位于平度市南村镇大西头西村西侧、朱诸路东,占地面积1064平方米。该养殖场始建于2019年6月,属于规模养殖场,现存栏肉牛113头,另承包林地60亩用于粪污消纳。已进行环保备案。经核查,该养牛场用地属于设施农用地,无需办理土地使用证手续。2.该养殖场配建粪污处理池一处,容积128立方米,且承包林地60亩用于粪污消纳。3.投诉人反映的水湾实际为一道沟渠,现场检查时沟渠内没有水,未发现有污水排入沟渠现象,未在朱诸路两侧沟渠内发现牛粪。经查阅巡查记录,也未发现有倾倒牛粪到该沟渠现象。否无无

 121访受〔2021〕0517121号来电城阳区夏庄街道新疆玫瑰园二期电梯启动噪音扰民,自2021年1月15日开始反映,先和环保反映,答复属于城管负责,已打12345,但城管与投诉人联系答复不属于生活噪声,请求解决。城阳区其他5月18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查,该小区二期39号楼三单元电梯曾有相关投诉。39号楼三单元共有电梯1部,于2018年投入使用。该部电梯已办理使用登记,最近检验日期为2020年10月,在检验有效期之内,下次检验时间为2021年10月。经检查,电梯控制系统质量合格。2.5月18日,该小区二期39号楼三单元电梯正常运行。工作人员试乘了该在用电梯,电梯运行平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技术专家对电梯安全进行了检查,电梯轿厢壁上安装了隔音棉,符合建筑隔音规范要求,未发现电梯运行有异常噪声。3.5月20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夏庄市场监管所两名工作人员随机走访三单元4户居民,均表示无电梯噪声,工作人员携带执法记录仪对此过程进行视频记录。否无无

 123访受〔2021〕0515104号来电市南区八大峡街道办事处龙羊峡路与西陵峡路交叉口的海警码头有排污口直排入海,造成海水污染。市南区海洋污染5月18日,市南区政府组织八大峡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龙羊峡路与西陵峡路交叉口为海警码头处的雨水排水口,汇水区域为郓城南路至青铜峡路区域、青铜峡路至瞿塘峡路区域。2.该处排水口有少量水体排入大海。经对该排水口汇水区域进行排查,发现瞿塘峡路39号甲船歌鱼水饺店(注册名称:青岛船歌鱼鲜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瞿塘峡路店)污水私自接入瞿塘峡路雨水市政管线,经瞿塘峡路汇入龙羊峡路雨水排水口排入大海,造成雨污混流。是八大峡街道综合执法中队5月18日当日对船歌鱼水饺店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涉事企业已于5月23日前整改完毕,对私接管道进行了封堵。无

 124访受〔2021〕0515109号来电市北区都昌路1号依山美郡小区南侧紧靠北岭山(山体被炸空地,大约30亩),有倾倒建筑垃圾和开荒种地现象,破坏生态环境。市北区生态破坏5月18日,市北区政府组织海伦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北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查,都昌路1号依山美郡小区南侧紧靠北岭山处有一块空地,面积约30亩,原为小村庄大队集体土地,为上世纪八十年代炸山形成,现为丰华农工商公司的集体土地。该地块规划土地性质为体育用地,因土地征收和资金等原因,目前暂未实施建设。2.该地块约50余户居民在此处开荒种菜,有少量砖石,未发现倾倒的建筑垃圾。是海伦路街道办事处责成丰华农工商有限责任公司于5月28日前完成菜地、砖石等杂物清理,并做好地块后期管理,防止种菜情况反弹。无

 125访受〔2021〕X051701号来信环保执法不公,相较于路边一般的汽修店而言,针对4S店的执法标准更高。各区市环保执法标准不统一,政策变化快。危险废物处理单位签合同后未及时拉运危险废物。其他 固废污染、其他

 5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生态环境部门的环境执法监管主要以年初执法计划和上级部署的各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为主线,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手段,执法过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省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年版),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行政处罚案件回访等制度要求,执法事前有计划,事中有记录,事后有公示。对全市汽修行业的危险废物管理统一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2.5月20-22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大队,按照统一执法检查要求,共随机抽取16家4S店和路边一般的汽修店,开展现场核查暨帮扶指导工作,记录了解汽修行业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处置情况,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废水排放去向。目前未收到被检查单位关于执法不公、执法标准不统一等有关问题的反映。3.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委托处置单位进行危险废物处置的活动,属于市场化行为,双方应根据委托处置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危险废物处置,部分处置单位因运力不足或产废单位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少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危险废物转运不及时的情况。青岛市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信息可以从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获取,市外其他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信息可以从当地生态环境局网站获取。是1.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建议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在委托处置合同签订过程中,明确权利义务及相应的违约责任,依法保护自身权益。2.危废产生单位可将处置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转运危险废物的情况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反映。无

 126访受〔2021〕X051702号来信青岛市每年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车辆保养维修产生的危废约10万吨,咨询危废处置去向。其他固废污染5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目前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有危险废物收集单位四家,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单位六家,综合收集试点一家,以上单位收集服务范围覆盖我市全域,收集的危险废物种类涵盖了机动车维修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全部种类。2020年度我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共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约2500吨。2.我市建有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单位2家,综合处置能力到达19万吨/年, 具备处置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的能力。3.产生危险废物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自主选择本市有相应收集资质的单位,签订委托收集协议,由收集单位将收集的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再统一转送至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机动车维修企业也可以与本市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直接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进行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置;同时,也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外市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4.我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收集点、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试点、综合收集试点以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名单已经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布。外市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情况可以到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网站进行查询。否无无

 127访受〔2021〕X051703号来信莱西市水集街道李家疃村,青岛万图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清水稀释后排放,厂区周边有刺鼻气味,2号楼4楼西侧的水池气味刺鼻。莱西市 大气污染、水污染

 5月18日,接到督办案件后,莱西市政府组织龙水社区服务中心、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青岛万图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原一二期项目均已办理环评手续,二期项目2020年投运后,因需升级改造重新报批环评,于2021年5月8日取得批复,目前根据环评进行停产改造。2.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加盖收集废气)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莱西市污水处理厂。2019年9月26日,因抽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废水排放超标,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对该公司处罚款10万元,后续开展的3次监督监测中,该公司排水未出现超标问题。本次核查时企业因停产改造,无废水外排,日常监管中未发现该企业存在废水经清水稀释排放的问题。3.该企业4处废气排放口均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近几年企业自行检测及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监测中,臭气及其他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标。4.本次投诉的厂区周边有刺鼻气味问题与本次督察第三批访受[2021]0514047号交办件相同,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已于5月15日现场核查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无组织排放的臭气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均达标。本次现场核查时,厂区周边未闻到明显异味;2号楼为该公司的生产车间,4楼西侧的水池为该车间的清洗槽,清洗槽内无污水,未闻到明显异味。否无无

 128访受〔2021〕X051704号来信平度市旧店镇杨家宅科村党支部书记杨某军,在村东圈地8亩,在“西沟”、“北洼”及水库附近挖沙倒卖,导致水库淤泥积存,数十亩荒山和耕地被破坏,且私自砍伐村前及村东的树木,破坏生态。平度市  生态破坏、土壤污染

 5月18日,平度市政府组织旧店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利水产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地块位于杨家宅科村东,圈占土地地类为未利用地,现场勘测实际占地为2.75亩。该处原为杨家宅科村村民烧石灰的地方,有一条大沟,2015年7月杨某刚将该处整平后栽植树木,无建设行为。2.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西沟"位于杨家宅科村村西双悦家庭农场内(法人杨某召,系杨家宅科村民)。经现场核查,该处有废弃洗沙设备一套(所有人杨某召),占用地类为耕地和设施农用地,部分设备已拆除,现场无近期生产痕迹。经核查不存在挖沙倒卖行为,挖沙设备只用于平整土地,整修梯田、沟壑,3.“北洼”水库实为湾塘,其附近挖砂问题系旧店镇杨家宅科村委所为。该村委从2018年11月到2019年5月,未经依法批准,以平塘清淤加深加固筑坝名义非法采挖渣土。2019年12月2日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涉嫌非法采挖渣土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4.经现场调查,杨家宅科村前南北道两侧杨树伐桩57个,村东东西道两侧国槐伐桩101个,属2019年杨家宅科村委采伐,未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原地更新海棠69棵。是1.旧店镇政府责令杨家宅科村委将村东2.75亩未利用地收归村集体。2.旧店镇政府责令杨某召立即将剩余部分洗沙设备拆除清运,10日内将“西沟”表层土回填,平整土地,恢复土地种植条件。责令旧店镇杨家宅科村委60日内将“北洼”湾塘淤泥清理干净,达到蓄水条件。3.杨家宅科村委无证采伐问题,平度市自然资源局已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无

 备注: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第五批信访举报件共计128件,截至5月25日,已办结88件,正在办理40件,待办理完毕后向社会公开。已办结88件案件中,属实61件,不属实2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