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傅春晓 周建亮
本报5月23日讯 5月23日,青岛市保障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案件核查组共分60组159人,分别对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批交办的信访举报件进行现场核查。
上午,案件核查组对“崂山区株洲路与枣山东路路口某无名厂区内建筑垃圾堆积”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经核查,现场为拆除违法建设后的空地,存在部分建筑垃圾和拆除后的废弃物。
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韩中队负责人刘伟介绍,前期中队巡查时已发现此处的建筑垃圾,同时还发现存在部分违法建设,当时计划结合拆除违法建设把建筑垃圾一并收运处理。目前违法建设已拆除,所在街道办事处正在清理,清理后的裸露土地将及时覆盖密目网。下一步中队将继续加大整改力度,加强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置。
上午,案件核查组来到即墨区通济街道北龙湾村村北工业园,对“海贝思工贸院内生产过程产生塑料味和稀料味”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经核查,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并通过验收,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相关指标达标。该企业生产工艺中需要用到吹膜热切工艺,现场检查过程中未闻到塑料味。据了解,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油墨实行了源头代替,未使用稀料。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即墨大队一中队工作人员宋兆连介绍,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着活性炭UV光解箱需加强检修等问题。
通济街道办事处龙湾头中心社区主任乔华表示,下一步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加大对属地企业的监管力度和巡查频次,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生产经营。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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