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平度市上海花园四期工程
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发(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开发建设的住宅工程质量全面负责。该工程已按设计文件完成施工内容,近期将由开发(建设)单位青岛沪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组织竣工验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 2021年5月14日至6月14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该工程质量提出宝贵意见或如实反映问题,并向开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电话:13791833787地址:平度市北京路685号),若开发(建设)单位不予受理或存在异议,也可向平度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反馈信息(电话:0532-87362038,地址:北京路379号市民中心5号楼)。信息反馈人应具实名来电或提交书面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青岛沪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