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青岛日报 2021年04月22日

  为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状况,方便群众出行,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据道路通行实际状况和市民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部分道路通行进行调流。

 1、对北中轴线东道和西道(扬州路至绿城喜来登大酒店段)实施调流措施,允许车辆沿北中轴线西侧道路由北向南行驶,禁止车辆由南向北行驶;允许车辆沿北中轴线东侧道路由南向北行驶,禁止车辆由北向南行驶。

 2、对通过福州路与皓月路路口的车辆实施限行措施,禁止车辆沿皓月路左转进入福州路,禁止福州路行驶的车辆在此路口掉头。

 3、调流措施自通告之日施行。

 4、请广大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调流规定行使,以确保道路畅通和安全。

 特此通告

 胶州市公安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