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追加3亿元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对现有“以工代训”政策再升级:受理期延长至明年3月底,企业最高可享200万元补贴
青岛日报 2020年11月12日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任晓萌

 本报11月11日讯 为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稳岗扩岗支持,日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以工代训力度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对现有“以工代训”政策进行再优化、再升级,并预留3亿元资金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为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以工代训”政策红利,此次政策不仅扩大了企业新吸纳就业享受“以工代训”群体范围,在原有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四类群体之外,增加贫困劳动力和离校两年内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同时,降低了困难企业认定标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分项目、分阶段进行了调整。今年1至5月,企业当月营业收入较2019年平均值下降50%及以上,或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70%及以上;今年6至12月,企业当月营业收入较2019年平均值下降20%及以上,或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50%及以上的,可认定为困难企业。

 此外,新政策延长了执行期,由原有“政策受理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1年3月底。困难企业补贴标准上限也进一步提高。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期内最高享受10万元调整到30万元,对外贸等5类行业大型企业从最高享受30万元调整到200万元。

 截至目前,我市实施企业“以工代训”政策,共拨付补贴资金1000万元,惠及企业3900余户、职工1万余人次。此次新政策出台后,申报时间更灵活、方式可承诺、材料也更精简,将进一步增强企业获得感,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接下来,我市还将组织各区市采取‘政策找企’方式,点对点精准向企业推送政策。并建立‘以工代训’政策落实周调度和周通报制度,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