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对外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年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同时居民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和400元。
这是自2016年以来个人缴费新增标准首次低于财政补助标准。
据了解,居民医保费用每年上涨,主要原因一是医疗费用的快速上涨,二是居民医保待遇提高较快。
2023年,居民医保基金收入10569.71亿元,支出10457.65亿元,当期结存112.06亿元,累计结存7663.7亿元。
近年来我国居民医保基金呈现出一种“紧平衡”状态,最主要的原因是医疗费用上涨速度太快。近年来,我国医疗费用年均上涨保持在10%以上,远远超过GDP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居民医保的5%~6%筹资增幅也跟不上医疗费用增加的速度。
医疗费用增长有合理的因素,如老龄化加剧,疾病谱系的变化,大量新药新技术的应用,人们健康需求的提升等;也有不合理的因素,如医疗机构过度诊疗等。
因此,控制医疗费用的快速上涨,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让医疗费用保持相对合理增长,是当前居民医保管理上面临的一大压力。
在全民医保的时代,没有医保等于将自己和家庭置于重大风险之下,一旦生大病,高额的医疗费用可能会压垮一个家庭。
为了减少医保缴费的“痛感”,我国推出了多项举措。其中之一就是进一步增加参保人的获得感。比如,将政策范围内住院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等。
另一个减少缴费“痛感”的举措是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到近亲属。国家医保局将积极推动进一步扩大共济地域范围,力争今年年底前实现所有省份省内共济,明年加快推进跨省共济。 郭晋晖